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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我国在步新加坡房地产发展的后尘,事实果真如此?

中国房地产行业未来发展方向一直是国人最关心的问题,曾经进行过无数次的探索,对比的对象似乎涵盖了所有国家,但是始终找不出一条适合中国发展的道路。博鳌房地产论坛中有人提出,中国现在的房地产正在走新加坡的老路,可事实真的如此吗?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看一下。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新加坡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历程,再对比我国现在房地产发展现状,看两者有什么共同之处。

新加坡房地产业的发展是靠强势、有效的政府,制定出了符合本土国情的政策,从而促进了新加坡地产业的快速、良性、持续发展的。新加坡最早提出了“居者有其屋”政策,也就是所谓的公屋政策。新加坡的人人有其屋,是以80%的公屋为主体,18%私有房屋为辅,2%的政府出租房为补充的住房制度作为保障的,这种制度使大多数人有其屋。

新加坡的公屋类似我国的经济适用住房,是一个介于私有和公有之间权属类型的住房品种。它是没有土地权属的,它的价格不是由房屋的成本决定,而是由国民的平均收入而定的,它的价格与成本之差部分是由政府承担的,由于它的价格是由国民的平均收入而定,因此70%以上的人都能买得起公屋。

完善的土地制度促进了土地的综合利用。新加坡土地所有制度主要有国有和私人所有两种形式,其中国有土地又可以分为纯国有和公有两种形式。目前,纯国有土地约占 53%,公有土地约占 27%,私有土地只占 20%左右。根据《土地征用法》规定,凡为公共目的所需的土地,政府都可强制性征用。为了防止滥用《土地征用法》赋予的权力,政府详细规定了征地程序、操作流程和土地补偿标准。

新加坡采用拍卖、招标、有价划拔和临时出租等方式,将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出售给使用者。出让后的土地可以自由转让、买卖和租赁,但年限不变。使用期满后,政府无偿收回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若要继续使用,须经政府批准,再获得一个规定年限的使用期,但须按当时的市价重估地价第二次买地。同时,新加坡政府还会适时的控制土地出让情况,房价高时多供土地,房价低时少供土地。

“劫富济贫”的房地产税收是调节贫富差距的重要手段。新加坡的房地产税收主要有四种:不动产税、印花税和律师费、开发收益费、遗产税。新加坡的税收政策主要倾向保护弱势群体,不动产税税费为23%,不动产转让差价 9 万元以下为 1%,9-15 万元为2%,超过 15 万元为 3%。再就是遗产税,税率按遗留不动产市价估定。不足 50 万元免税,1000 万元(扣除一切许可费用,许可费扣除上限为 300 万元。)以内 5%,以上部分为 10%。

严厉的楼市调控成效显著。虽然新加坡房组屋住房占 82%,商业性房地产的价格对居民住房基本没有影响,但新加坡为了保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十分关心楼市。在新加坡楼市最火的09-11年这三年的时间里,新加坡政府接连推出五轮冷却措施,为房地产市场降温,缓和房价。

多元化的城镇发展模式均衡房价。新加坡的中心城区+卫星城镇(功能比较齐全)的城市发展模式使新加坡的房屋价格比较均衡,价格市场的稳定也促进了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猛然一看,新加坡房地产行业与我国有着诸多相似之处,说中国的房地产发展与新加坡异曲同工似乎也有道理。可是最本质区别就是我国的人口和新加坡人口天壤之别,再就是我国的贫富差距是远超新加坡的,这两点决定了新加坡的“公屋制度”在我国的发展是困难重重的。

虽然我国现在也在大力推进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建设,但是层层门槛注定达不到新加坡那种“居者有其屋”的状态,其次就是贫富差距过大怎么找这个人均收入的平衡点问题,新加坡能达到70%的居民都能买公屋,我国这个数字能达到多少呢?所以说,看似同样的发展道路其实本质上是不一样的。我国特有的国情势必要求我们走一条自己的道路,至于最后结果如何,小编还是希望未来会更好。

不能照搬并不意味着不能借鉴,最起码小编觉得新加坡的城市群建设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现在我国城市间的房价差距太大,中心城跟卫星城没有一个明显的规划和区分,导致了现在各地区房价都处在一个高不成低不就的境地,这或许可以成为我国未来发展探索的一个方向。大家认为新加坡模式对我国的房地产发展有没有什么帮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