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警员非法逮捕并受伤,新加坡男子获赔2万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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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48岁新加坡男子马杰成(Mah Kiat Seng),在经历了两年的漫长等待,终于等来了新加坡高庭的书面裁决。

此前,他向新加坡高庭起诉了警员罗斯里(Mohamed Rosli)及其同事,说他因警员错误执法而遭误捕,他的手腕和手臂受到伤害,此外,包被搜查,马杰成认为侵犯了他的隐私。

遭警员非法逮捕并受伤,新加坡男子获赔2万新元

高庭的书面裁决中,裁定马杰成部分指控获胜诉,获2万新元赔偿。之前,马杰成到底经历了什么?

案件源于2017年7月7日傍晚,一名妇女报警称,她的儿子在新达城被陌生男子乱摸头。

晚8时左右,出警警员罗斯里与同事赶到现场,在与48岁涉案男子马杰成问话中,罗斯里认为马杰成疑似精神失常,就按照精神健康法令,与同事将其逮捕并带上手铐。

当晚10时左右,马杰成被拘留在中央警察局,后接受医生检查,被转到心理健康研究所接受治疗。

2020年,因不满警员违法操作的马杰成,将罗斯里及其同事控上法庭。

高庭法官菲力·惹耶勒南,在查看警员随身执法摄像记录时,发现影像证据显示警员撒谎,执法现场与之后宣誓书中描述存在不同。

画面中尽管马杰成当时行为有些古怪,但并没有像罗斯里在宣誓书里说的,有喃喃自语、把口水吐进塑料袋或自称患有强迫症的一幕。

法官认为,罗斯里执法中,要求马杰成出示身份证时,由于后者不配合,让罗斯里觉得不被尊重,进而以疑似精神失常为由逮捕马杰成,并在向上级汇报时撒了谎。

法官解释,根据精神健康法令,警员有责任逮捕被认为因精神障碍对自己或他人构成危险的人,以便将他们送往精神病院,警员无须接受与精神科相关的医疗培训,只须凭着一般人应有的认知做出判断即可。

法令规定,警员可以免于承担民事或刑事起诉,除非警员是在怀有恶意或不谨慎的情况下进行逮捕,那就不受到法律保护了。

不过,这并不是马杰成第一次起诉政府单位。他曾因不配合警方查案,被判抵触罪犯资料存档法令,罚款500新元。之后,他就此对经手案件的警员、主控官和法官展开连串诉讼。2013年,马杰成被高庭法官斥责,他这是滥用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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