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贼难防!18岁男生称母亲不给钱,三次偷走母亲锁在衣柜里、总价值近1万6000元的金饰,母亲大义灭亲报警。
被告面对9项控状,包括偷窃及不诚实挪用财物罪,控方以其中两项提控。
由于被告涉事时未满18岁,根据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媒体不得报道被告的名字和资料。
被告被指三次偷走母亲的金手链和金戒指。(档案示意图)
案情显示,被告40岁的母亲在去年6月之前,将一些首饰放在一个红色圆塑料盒里,锁在主人房衣柜里上锁的抽屉内。钥匙放在衣柜另一个抽屉里,只有她知道。
被告去年6月独自一人在家时,进到主人房用钥匙打开抽屉,拿到了红盒子,偷走一条价值3500元的“四合一”916金手链和一个价值900元的金戒指。
去年10月尾,被告趁独自在家时,又偷走另一条价值3500元的916金手链。
几天后,被告在义顺约见一名友人,谎称有朋友让他帮忙卖掉该条金手链,友人因此帮忙在义顺一间当铺,以800元的价格卖了金手链。被告随后花掉其中的100元,把剩余的700元收起。
被告在去年11月又故技重施,偷走一条价值8000元的916金手链,再次联系友人,以800元的价格在当铺卖了金手链。被告用了其中的400元买了一辆电动踏板车(E-Scooter),收起剩余400元。
母亲于12月24日凌晨报警,表示家中饰品被盗,才揭发此案。
记者:张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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