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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骗子胆子真大,光明正大诈骗了新加坡的银行$1000万!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金钱的向往可以成为一个人奋发向上的动力,但是也可以引导人走向犯罪的深渊!

新加坡的一个公司60岁的董事苏某,在2007年3月到2011年1月期间,指使供应商给5家银行提供假发票,以满足公司贷款需求。

根据警方的文告显示,这些发票上填写的供应商是FSL Business Enterprise,苏某所在的公司和FSL并无交易。
但是4年内,各家银行根据发票,支出近1000万新元贷款给供应商,该款项随后被转移至被告所属的公司。苏某在2007年3月至2011年1月期间,分别欺骗大华银行、华侨银行、荷兰银行、彰化银行和马来亚银行,指他所在的公司将从供应商FSL Business Enterprise购买印刷电路板,导致银行分发贷款给供应商。
苏某因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罪,昨天(12月20日)出庭面控。如果罪成,将面临最高刑罚可长达10年监禁和罚款
偷鸡不成蚀把米,如今,等待苏某的很可能是多年的牢狱之灾……
新加坡法律严苛,贷款程序非常完善,但是总是有人钻空子,骗取银行贷款。
万事通此前就报道过,一群人合伙房屋贷款套现,诈骗银行1140万。
涉案人包括中间人、经纪、屋主、律师等10人,他们精密的部署成功将银行贷款套现。
中间人先以预先同意的价格,向卖家和他们的经纪买房屋,然后以抬高的售价申请银行贷款。完成交易后,卖家会把多余的现金还给中间人。
中间人
并不是房屋贵银行就会贷款,也要看买家的收入。因此,中间人招募买家,并把伪造的收入文件提交给银行以获取贷款。
就在这神一般的操作下,银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放出贷款。
在这项骗局下,多名买家和卖家、房产经纪、律师每个环节环环相扣,才能保证成功套取银行的钱。

聪明反被聪明误,骗局套路再高明也有败露的一天,无论咱们职业性质如何,可千万不能想偏财哦!
通心粉们,你们咋看呢?戳“留言”说说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