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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今午(4月9日)公布车内摄录器材个人资料保护准则,阐述了交通工具租赁业者采集、使用以及公开个人资料时所应遵守的准则。
包括德士、私召车以及私人巴士在内的交通工具租赁业者会在车上安装车内摄录器材,而这些器材采集的影像和声音有可能包括个人资料,因此受个人资料保护法令保护。
准则规定,交通工具租赁业者采集个人资料时,得通知乘客交通工具上安装了摄录器材,并向乘客说明采集、使用以及公开个人资料的原因,这可以通过在车门上或者车内张贴显眼的告示进行。
业者也要确保个人资料是在合理的情况下进行采集、使用以及公开,比如用来确保司机的安全或避免乘客逃费。
准则也规定乘客如果在下车时撤消同意,业者就不应使用或者公开个人资料,不过业者无需马上销毁资料,而且在在法律或者商业活动需要下可以保留这些资料。
业者也得在不造成过重的负担时,允许个人接触被采集的个人资料,并说明这些资料在过去一年中如何被业者使用或公开,或者将如何被使用或公开。同时,业者也需要确保个人资料的安全,以免这些资料被未经授权的人接触、使用、收集、公开、复制、更动或者丢弃。
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以及陆路交通管理局已经联合制作了一本手册,通过业者向司机分发,以让司机们熟悉个人资料保护下公司以及个人的责任。
这套守则已经在互联网上公布,网址是www.pdpc.gov.sg/ag。
(信息来源:新加坡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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