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申请永久居民权,就要知道必须履行服役义务,但如果你为此拿不定主意,那还是最好别申请成为永久居民。”
最近,新加坡国防部发表文提醒,所有在2002年4月1日到2002年6月30日之间出生的男性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必须在7月31日到8月20日之间办理国民服役登记手续。
办理者可通过国民服役网站或亲临位于德普路3号的国防部中央人力局办理登记手续。
如因学业而需要推迟国民服役的国人,可以上网或到中央人力局申请延迟入伍,成功申请者将获得当局发出的正式通知书。
要知道,根据国民服役征召法令,所有男性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都有义务履行国民服役:
-
16岁半时将办理国民服役登记手续
-
18岁后被征召入伍
而且,为了防止“逃兵”出现,新加坡已有一套严厉的措施来惩罚他们:被征召入伍的永久居民若没服役,即便他放弃永久居民的资格,仍将抵触征召法令,可被判罚款最高1万元,或坐牢最长三年,或两者兼施。
除此之外,国防部也多番强调表示,不履行或完成国民服役的人,以后再新加坡读书或工作都将受到影响,同时也不利于他们日后再申请新加坡永久居民或公民。
最后再次给大家
划!重!点!
符合条件的新加坡男性公民和永久居民,记得在7月31日到8月20日之间办理国民服役登记手续。
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国民服役热线1800-3676767,或电邮contact@ns.sg询问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