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我的生活日记#某日上午,老年男性客户崔某急匆匆来到我行山东济南历山北路支行,向大堂经理咨询我行银行卡是否支持大额收款,金额在5,000万元左右。大堂经理顿生警觉,立即引导客户到安静区域详细问询。
客户表示自己手里有藏品“鸡缸杯”一只,打算通过“微信收*品”平台拍卖,已在该平台交纳了398元会费,并已与该平台签订合作协议,起拍价5,000万元人民币,近期将在新加坡进行拍卖。语罢,客户又向大堂经理展示了微信转账记录,并指着微信中的合作协议照片称:“你看,上面写着,如果三个月内藏品未被售出,我之前所交的会费将会被原路退回。”大堂经理初步判断客户遭到诈骗,认真查看客户提供的合作协议照片,并经相关专业查询,确认该协议存在多处疑点:一是合作协议的甲方公司“香港*术品交易有限公司”并不存在;二是公章显示的名称“香港*术收藏品交易有限公司”与甲方公司名称不符;三是协议要素不全,制作低劣。最终,客户在听完大堂经理的分析后,逐渐认识到自己被骗,并在大堂经理劝导下到就近公安局报警处理。
编 者 按收藏领域本就真假难辨,隔着网络更是鱼龙混杂,当下打着藏品拍卖旗号的网络诈骗时有发生,防不胜防。上述案例,不法分子利用伪造虚假合作协议,给予客户不实承诺,先是诱骗客户交纳“会费”,后续则会诱导客户交纳“拍卖保证金”“税费”等,一步步达到骗取客户更多资金的目的。在此提醒广大客户,藏品拍卖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切勿轻信网络信息、网络平台,谨防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