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符合条件却不打针 雇主可要求未接种员工自付检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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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政三方鼓励所有雇主让未接种冠病疫苗的员工接受定期检测,以降低病毒在职场传播的风险。雇主可以要求符合条件却选择不接种疫苗的员工承担与冠病相关的费用,并将其排除在相关的医疗福利之外。

政府早前宣布,10月起医疗护理、餐饮、健身和个人美容服务业等特定领域须实行接种或定期检测(简称VoRT)计划,公共服务署将带头实行。卫生部兼人力部高级政务部长许宝琨医生昨天在面簿贴文中指出,随着更多雇主加入计划,人力部与全国职工总会以及新加坡全国雇主联合会已联合更新工作场所指导原则,劳资政三方呼吁所有雇主把VoRT纳入公司政策,共同打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根据昨天发布的指导原则,实行VoRT计划的雇主可以要求符合冠病疫苗接种条件却选择不接种的现有及新招聘员工,接受轮流定期检测或快速简易检测,检测频率可参考卫生部的指导原则,即每周两次。雇主也可要求这些员工自行向服务商支付冠病检测费和居家通知的住宿费,或从其薪资中扣除相关费用。

雇主可要求这些员工在工作场所参加活动前先接受冠病检测,或以更小组的形式参加活动,尤其当活动中须摘下口罩时。

在实行定期检测的情况下,雇主可让未接种的员工继续从事较高感染风险的工作,也可将他们调往执行其他低风险的职务。职务须符合员工的经验与技能,以及公司的调任政策。若公司没有这类政策,调任的条款须获得雇主与员工双方的同意。

雇主可根据接种情况对员工实施差异化管理

雇主也可实行其他以接种情况区分的差异化职场管理措施,但措施必须合理,并以保持业务运作和员工安全为由。雇主可要求员工提供接种状态的证明,但不得单凭员工的接种情况而终止或威胁终止其雇佣合约,也不能在未征求员工的同意下让他们放长期无薪假;若未接种疫苗的员工不遵守合理的差异化管理措施,则可终止其合约。

另外,由于未接种者患病后的治疗期和隔离期都可能比已接种者长,这类员工碰到这些情况时,未必可以动用全部的有薪假期。若年假耗尽,雇主可要求员工放无薪假,也可选择不为员工提供与冠病有关的医药福利。

劳资政三方呼吁雇主尽早向员工说明以接种状态区分的职场措施。与此同时,雇主应鼓励并支持还未接种的员工尽快接种,包括让他们请时假(time-off)去接种疫苗,或在接种后出现状况时提供额外的有薪病假。

“疫苗接种能显著加强我们的防疫能力,但包括已接种者在内的所有员工与雇主仍须继续遵守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戴好口罩以及在有需要时穿戴个人防护配备。”

记者:胡洁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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