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踏车车主注意啦新规定电动脚踏车须挂车牌

不晓得是不是最近电动脚踏车事件发生太多,搞的现在当局将继续监督这些情况,如有必要,考虑要求所有电动的代步工具也必须注册。

根据报导指出电动脚踏车车主在今年较迟时候须向陆路交通管理局注册,所有在公路和公共路径行驶的电动脚踏车须挂上注册车牌,以方便当局有效执法,加强取缔使用不合格或非法改装器材的违例者。

所有在公路和公共路径行驶的电动脚踏车须挂上注册车牌,以方便当局有效执法。 From:联合早报

为保障行人和其他个人代步工具使用者的安全,电动脚踏车禁止在人行道上行驶,违例者可面对罚款最高1000元或监禁最长三个月,或两者兼施。

总理公署、外交部兼交通部高级政务部长杨莉明(10日)在国会为活跃通勤法案(Active Mobility Bill)提出二读时说,当局将继续监督情况,如有必要,考虑要求所有电动的代步工具也注册。

此外,陆交局探讨使用高科技如闭路电视摄像系统和测速枪,取缔超速骑行的违例者,以辅助现有16名活跃通勤执法人员及新加坡600多名社区义工的巡逻工作。

活跃通勤法案已在国会三读通过,正式赋予陆交局更大及更广泛的执法权力,遏制和取缔鲁莽使用脚踏车和其他个人代步工具的违例行为,也加紧对付出售不合格代步器材及违例改装器材的商家。

陆交局的活跃通勤执法人员今后可当场开罚单给违例者,并有权没收不符规格的代步器材,也可进入涉嫌违法改装或售卖不合格器材的商店检查。

使用个人代步工具横冲直撞、对他人安危造成威胁的骑士将受严惩,违例者可罚款最高5000元或监禁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兼施。一旦发生意外,骑士若没停车援助,初犯可罚款最高3000元或监禁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

销售不合格代步器材及违例改装器材者也会面对更重处分,可罚款最高5000元或监禁最长三个月,或两者兼施。展示或为不合格器材打广告的商家则可罚款最高1000元或监禁最长三个月,或两者兼施。

骑士也须遵循车速限制,在人行道的速度不可超过每小时15公里,在脚踏车道和共用道骑行则不可超过每小时25公里。代步工具重量不可超过20公斤,宽度不超过70厘米,或最高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

新法令清楚列明不同代步工具可使用的地方,涵盖全国几乎所有路径,但不包括私人土地、受限制区如军营和裕廊岛以及售票景点如动物园和圣淘沙,这些地区将继续由业主或土地管理者监管。此外,电动滑板车等个人代步工具也禁止在公路上使用。

不应禁止脚踏车等在人行道使用

From:联合早报

共有13名议员和官委议员参与新法案的辩论,他们对行人和个人代步工具使用者的安全表示关注。

杨莉明说,虽然好些公众担心行人的安全,但当局认为不应禁止脚踏车和其他个人代步工具在人行道上使用。

她指出:“骑脚踏车和个人代步工具是个方便和有效的短程交通方式,包括往来巴士转换站或地铁站的’第一及最后一英里路程’(first and last mile journey)。这对我们过渡到减少用车、以公共运输为中心至关重要。”

“骑车也不会排放废气,有助建设更清洁和更健康的居住环境…我们将采取行动减少不同使用者之间的摩擦,尽可能继续建造更多脚踏车道。”

当局将继续监督情况,必要时进一步调整条例,以提倡活跃通勤,让新加坡迈向减少用车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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