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大包天男子竟在新加坡租下公寓做妓院

在新加坡,房客未经房东允许转租,或者短期出租房间都是非法的,一旦被发现,轻则被轰出房子,重则驱逐出境。不过,还是有人胆大包天,不仅未经允许就转租,而且还转租给“小姐”!

最近,就有一位来自中国的董先生因为将租下来的房子转租给妓女,被判刑3个月,罚款12,000新元!

26岁的董先生有一位同样来自中国的好朋友张先生,这位张先生找到董先生,希望他能帮忙在新加坡租房子,然后把租来的房子转租给“小姐们”做妓院。

又是转租,又做妓院,怎么看都觉得是违法的,但这位张先生说了,如果帮他找到房子,就会从董先生欠的钱里面扣掉2000新元,如果董先生能帮着收那些小姐的租金,再会得到每天40新元的报酬。

能抵消一点债务还有钱拿,董先生自然就答应了,不久他就在兀兰的Woodsvale租下了一间公寓,每月房租2400新元,董先生也在租房合同上签了字。

随后,他把租房合同和房门钥匙交给了张先生,张先生支付给他4800新元,作为押金和第一个月的租金。

拿到房子,张先生就开始物色各路“小姐”了,他把公寓的三个房间租给了三个“小姐”,每人每天要支付100新元的租金。

这果然是好赚头啊,每月房租2400新元,张先生转手租给小姐每月就有9000新元。即使扣除付给董先生每月1200新元的“辛苦费”,还能进账5400新元。

不过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尤其是在公寓里面。公寓的物业经理发现这家住户的访客特别多,于是就开始怀疑是个卖淫的窝点,于是就报了警。警察上门后,里面的“小姐”拒绝开门,警方只好破门而入,抓住了她们,以违反移民法被提起诉讼。

小姐们被抓了,作为租房的董先生自然也不能幸免地被警方传唤,但是由于暂时证据不足被释放了。

按说,这位董先生应该收敛一点了吧?可他偏不,就是爱钱怎么滴。仅仅过了4天后,他又按照张先生的要求,以每月2600新元的价格租了一套组屋,位于义顺4道665座,不过这次,他栽了。

在警方的一次扫黄行动中,董先生和两名“小姐”在租的义顺组屋内被捕,董先生最后被判3个月监禁并罚款12,000新元,而他从租房里面赚到的钱是6300新元,这么精明的人居然还亏钱了。

那位害他的损友张先生目前依然在逃,所以在这也想提醒新加坡法律严明,有些小便宜是贪不得的,千万不能干违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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