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妻卖房为女还债 岂料女儿拿钱赶人

老夫妻卖房为女还债 岂料女儿拿钱赶人!

俗语说,“百善孝为先”。所有善行中首要的就是对父母的孝顺,一个人如果都不知道孝敬父母,就很难想像他会热爱身边的一切事物。

没有人的恩德比父母对我们更深,父母对我们恩重如山。“不要让长者灰心失望,要记得孝顺。”

新加坡一对老夫妻指女儿鸠占鹊巢,一家人在两年内两度对簿公堂,老夫妻要索赔45万,如今更是要驱逐两人。

这对年迈的夫妻是符和冠(76岁)与严桂明(68岁),两人均是退休人士。他们称50岁的二女儿(无业)卖房后,取走45万元包括38万余元的卖屋钱。

原来他们都曾住在同一座组屋,老夫妻住10楼,女儿则住在2楼。1999年,由于女儿欠下赌债,遇到经济困难,他们商量决定互将房子卖给对方以套现。

两单位过后换名易主,但夫妻说彼此仍住在各自的原有单位。

也就是老夫妻住10楼但是房子名字是女儿的,女儿住2楼但房子名字是老夫妻的。

不过2009年,女儿要求老夫妻卖掉2楼的房子。

女儿说事后会将夫妻居住的10楼单位再换名给他们,但迟迟没有这么做。

她将卖屋的38万3360余元取走应急,从2011年至2016年间,从老夫妻的户头提出额外的6万8441多元,共为45万1802元3分6角。

夫妻称,女儿在2015年要求让她一家四口搬到10楼单位跟他们同住,岂料开始酿纠纷。

夫妻说他们两年前为争回这45万元,毅然和女儿展开诉讼,但过后败诉。

根据法庭文件,女儿今年申请要高庭下令让她收回房子,父母则得在庭令生效的30天后搬走,屋内物品则得在14天内搬迁,否则将由屋主处置。

如今老夫妻要回10楼房子取私人物品 还有他们高血压、糖尿病及关节炎的药物,却发现连锁子都换了,无奈只能报警。

但最后还是无法入内,只好离开。

父母一生中对子女付出了非常多的心血,虽然他们付出的方式有时不一定正确,但出发点“为儿女好”的心态是没有错的。

当父母年迈时,容易灰心失望,因此不要去刺激他们的情绪,特别要避免语言上的违逆,否则这样的罪过很大。

我们想要让自己和周围的人都幸福快乐,应该从孝敬父母开始。

人世间最难报的就是父母恩,愿我们都:以反哺之心奉敬父母,以感恩 之心孝顺父母。

现在,你如何对待你的父母;以后,你的子女就如何待你。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