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通说
网友自爆托儿所在停课期间,仍收取两个月全额学费
疫情期间,新加坡政府为了保障民生可以说是操碎了心。大有先后出台了四个抗疫预算案,小有减免疫情期间的学校费用。
这本是件让大家高兴的事情,然而最近却有通心粉向万事通爆料,疫情期间她并没有享受到优惠政策,还很闹心,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通心粉爆料原文如下
新加坡从四月初开始进入circuit breaker 阶段,从那时开始托儿所已经完全停课,我们虽然当时觉得刚交完4月的学费只上了几天学就停课,不知道接下来学费怎么算,但想想政府一定会随后给出一个相对合理的学费减免政策,不会让幼儿家长们为不能上课的时间段支付全额学费。
果然,4月中旬ECDA就有通知有关学前教育机构学费减免的政策,在宣布circuit breaker延长到6月1日之后,ECDA 又再次通知了同样的学费减免政策将一直延续到5月,但通读了ECDA的政策之后,他们只有提到如果学生是新加坡公民,在circuit breaker 阶段的4月、5月都将减免50%的学费。
作为PR家庭,虽然心里有疑惑除了新加坡公民以外的学生该怎么减免学费呢?但是ECDA的文章内容真的是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让我们家长也觉得应该同托儿所一起应对疫情的冲击,即使没有得到正常的教学、托儿服务,但支付一部分学费也能帮助托儿所度过难关,所以那个时候即使知道circuit breaker至少持续近两个月,涉及到两个月需要支付学费(正常学费是每月1000新币多),也还没有打算退学。
当时也不知道是哪来的自信,觉得即使不是新加坡公民,也不会被不公平对待,可现实却一步步刷新我的认知。
现实让通心粉刷新认知
五月初某天因没有收到托儿所发的学习资料,于是搜索我的邮箱中来自托儿所的邮件,发现了一封4月29日收到的邮件,大意就是给到非新加坡公民身份的学生的学费打7折。原文如下:
Dear Parents,
Good morning.
Thank you for your support. We recognize that this has impacted everyone and would like to contribute our part for all our loyal parents.
MMI Management has extended a fee discount of 30% on gross fees to all non-Singaporean students from April and May 2020 which will be reflected in the invoices for May & June 2020.
We thank you for your kind understanding and continuing support.
这封邮件是唯一一封有关4、5月学费政策的邮件,我当时一看有种说不出的感觉,邮件放在4月底发,不管家长是否能接受这个学费,最快提出退学也要按托儿所的收费政策交学费到5月结束(按照托儿所正常的退学政策需提前一个月通知退学),可如果是正常阶段,退学申请后的一个月你仍然在接受学前教育服务,不存在什么损失。
示意图
欲退学费被拒
在circuit breaker的特殊时期,正常的退学申请程序是给托儿所按照他们主张的学费继续收取多一个月学费,而学生并不能得到正常学前教育服务。
作为家长,我感到深深的无力感,明明当初选择托儿所,可以在评估学费和托儿所综合条件之后做出是否入读的选择,而现在对于无法上学期间该支付多少学费,完全只能单方面接受,即使你因为不能接受而选择马上退学,你也得按照托儿所的要价支付两个月学费,而这些学费根本就得不到相应服务。
之前在读到ECDA关于公民减免50%学费的通知时,觉得他们分析的很在理,确实托儿所和家庭各承担50%是相对公平的,而对于公民,他们往往只用支付扣除政府津贴后的学费再减免50%,是一个比较能承受的支出。
虽然每个家庭的经济条件不同,但对于停课期间,每月仍要支付700多新币的学费,至少对我们家而言,不是一个小的支出,即使之前我们也想对托儿所表示支持,但必须以一个托儿所单方面定价而我们并不认可的学费去支持托儿所,我们实在是做不到。
该托儿所我们从N2入学直到现在K2,当时因为住家附近的托儿所都没有空位给外国学生,所以选择了这个离家较远的托儿所,原本准备等家里附近的托儿所排上位子后就转到附近上学,但因为担心小朋友需要重新适应新的环境,所以一直每天转乘两趟巴士上学放学,现在疫情特殊情况下,更迫切的需要减少上学路上的公共交通,综合考虑下我们决定先申请退学,等circuit breaker 结束之后,再在离家步行距离内找另一个托儿所,于是正式向该托儿所提出了退学。
示意图
等到6月1日,接到托儿所老师的电话让我去把退学手续办了,到了托儿所老师已经将退学相关文件翻到需要我签字的那页,我直接签了字。
之后我问校长4、5月学费支付以后,不是还有押金需要退给我吗?校长当时不知道怎么回答我,去办公室打电话给集团总部相关人员,随后出来打印了一封邮件,邮件大意和我之前收到的差不多,但是却比我收到的邮件更长。
她指着邮件中的一句话 :“This gesture is given to help soften the impact of Covid-19 on parents continuing with the enrolment of their children at our centre.”
她告诉我,因为有这句话,所以我就必须在4、5月学费支付全额学费,我当时很蒙,因为根本就没想到托儿所会在这个阶段收全额学费,完全没想过,而且校长打印出来的邮件我也莫名其妙,明明当时收到的邮件篇幅很短,她打印出来的却很长,到底是哪来的?
当时因带着小朋友一起,我也不好和校长争辩什么,而且她也只是传达管理层的意思而已。当晚我翻出了那封通知非公民学费7折的邮件,发现正文确实没有写这个,而附件内容正是校长打印出来的邮件。
可是,看似顺带一提的一句话就可以作为政策解读来收取全额学费吗?这样合理吗?
示意图
事实是4月和5月我们仅仅上课4天,而我们要支付2000多新币的学费,放在哪个家庭上能让人出钱出得心服口服或是觉得这笔钱无关痛痒?
没错,疫情期间确实应该托儿所、家庭共同承担其带来的影响,难道我在两个月不上学却支付两个月70%的学费还承担得不够多吗?
原来对于ECDA未曾提及的非新加坡公民学生,托儿所可以想怎么收费就怎么收费,根本不用管它的合理性,让非新加坡公民学生家庭全额买单也没有违反什么政策。
MMI管理层答复
后来我写邮件给MMI 管理层,质疑这种操作的公平性,并请管理层解释一下这么做的合理性,凭什么因为我选择退学,即使我提前一个月通知并支付了整个circuit breaker 期间学费的情况下,我仍需要比其他家长支付更多的学费。
为什么我在这两个月里没有得到应有的学前教育服务却要支付100%的学费。
两天后我接到了MMI相关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她表示托儿所规定如此,就只能按照规定收费,唯一可以做的,就是看看能否跟管理层申请如果我们选择继续入读,那么4月和5月的学费按照之前通知的70%来收取,如果管理层认可,我们就可以撤回退学申请。
示意图
从我个人心理上说,托儿所做出了前面的一系列举动我已经非常失望,我是不愿意再送小孩去那里上学,但是又想说即使后面要向有关部门投诉,如果托儿所给出了折中的解决办法而我们家长不接受,是否意味着是我们没有一个好的协商态度。
而且,在5月中我们已经基本确定未来小学的报名学校和置业计划(期房),不在现住区域(北部),将会在小学报名开始前搬到东部,如果在现住家附近新找托儿所,那么小朋友读了一两个月又将搬去东部上新托儿所,如果在原托儿所读到搬家前,也免得小朋友再多去一个新环境折腾。
经过一番心理斗争,虽然心有不甘(我一直觉得托儿所这样的政策很不合理,不管我后期是否继续入读,学费不应该区别对待,更是完全没理由停课状态收取全额学费),还是同意了该工作人员的建议,等待MMI管理层的答复。
示意图
两天后我得到管理层的答复是:如果我只继续读到我搬家之前,托儿所不会给予4月和5月的学费7折学费,除非我一直让小孩读到K2毕业。
这下我彻底明白他们的意思了,只要是非公民学生在毕业前的任何时间提出退学,托儿所就可以从押金中扣除原本4月和5月给予的学费折扣,而理由就是当初邮件附件中的那句话:“This gesture is given to help soften the impact of Covid-19 on parents continuing with the enrolment of their children at our centre.”
托儿所以这句话为理由,想把继续在读定义成多久期限就可以要求多久期限,这钱他们赚定了!
原本平常时期托儿所对家长们的收费都是同一标准,因为有了circuit breaker 这个非常时期,政府为公民们定了这个期间的统一价格(扣除津贴后50% off),托儿所给非公民定了价格(30% off)。
如果公民家庭不想接受这个价格,他们在4月中就能作出反应并按政府给出的统一价格支付学费后正常退学。
如果非公民接受不了托儿所给出的价格或者其他因素需要退学,那么托儿所就收取你4月和5月的全额学费,看似托儿所给了非公民折扣,但按托儿所管理层的答复是只有当你读到托儿所毕业才有这个折扣,按他们的这种逻辑,他们在停课期间收取全额学费是完全合情合理的,而想要得到他们在停课期间折扣的“恩惠”,我必须非自愿的让孩子读到毕业。
因为有政府对公民学费的统一指导,公民学生退学与不退学在停课期间交的学费是统一的,而由于没有对非公民学生的学费规定,托儿所可以完全不顾公平性而在学费问题上设置任何附加条件。
示意图
当我质问托儿所为什么我因为不能一直读到毕业我就要在停课期间的学费上支付比其他非公民学生更多的学费呢?为什么明明一直停课我却要支付和平时一样的学费?他们只是答复这是托儿所的规定,而去回避他们这种规定的合理性。
通心粉维权路难
其实在circuit breaker 期间,对于家长而言,支付的学费(折扣之后)相比于得到的服务(仅仅每周一次提供学习资料)真的已经是在支持托儿所了,托儿所学费在金额上远高于小学学费就是因为它的日托属性,我们在这两个月中没有得到应有的服务,托儿所的工作基本全部家长代劳,这必须以牺牲家长对工作的专注为代价,而仅仅在停课期间发送学习资料的托儿所却能够理直气壮的要收取全额学费,没有政策规定就可以如此不合理的强取豪夺吗?虽然私立学前教育机构都是为了盈利,但是就可以抛开公平与否不谈只是一味的在政策范围内去收取不合常理的学费吗?
况且,在此期间,托儿所相较于正常时期毋庸置疑的有着较低的运营成本(食品、水电、工资、租金等支出)同时又从政府那里获得大量财政支持,此时即使家长们按照折扣后的学费支付,托儿所还是保持了大部分收入。真的无法理解MMI的管理层竟然会作出要求家长此阶段支付两个月全额学费的政策,他们这样收费的底气是什么?
难道在这个本该共担疫情冲击的时期,他们可以完全无视学生家庭的利益(如果公民没有政府明确政策的保护,也难免不被托儿所以同样方式收取不合理的学费),牟取到更多的利益(赚取全额学费的同时享受政府财政支持和较低的运营成本),这种行为就算是没有违反相关政策,也是一种极其自私、不道德的无良行为。
为什么他们有这样做的机会?家长入学时给托儿所的押金和提前一个月通知才能退学的规定,很好的保护了托儿所的利益,只要他们关于学费的政策通知得晚一点,家长们因不能接受学费提出异议而退学的时间就会晚,他们再设置一个不能拿到折扣的理由,非公民家庭就只能全额支付停课两个月期间的全部学费,因为4月的学费已经付了,而5月的学费可以来自于入学之初就缴纳的一个月学费的押金。
那么非公民家庭的利益谁来维护?在普通买卖关系中,顾客得到商品才会支付商品的价格给到商家,那些疫情期间因不得不停业的实体店商家同样面临各项开支而没有收入,除了得到政府的补助或是转向网络销售,难道他们可以要求顾客持续给他们钱而不提供商品就因为他们面临了经营困难?
而在学前教育机构这里,在政府财政支持、经营成本降低和学生家长缴纳的学费保障共同作用下能够有多大的经营困难?
非公民学生的家长不得不以正常学前教育服务的价格去购买两个月的“停课特殊服务”——孩子本该在托儿所的时段全部是家长自己带、自己教,托儿所提供的唯一服务是每周的学习资料还经常延迟,我这是用2000多新币给托儿所做捐赠了吗?
非公民家长就必须以如此程度的支出去支持托儿所吗?
为什么只有托儿所的利益受到了保护而却没有任何政府机构从政策上对非公民家庭在停课期间托儿所费用上作出限制,难道我们只能任由托儿所收取不合理费用吗?
讽刺的是,在ECDA发表circuit breaker停课期间学前教育收费的政策时,有大量篇幅用以论述疫情期间学生家庭和托儿所共担风险的必要性,经过政府慎重考量,得出学生家庭和托儿所各承担50%是一个相对公平的数字。
然而这种公平难道只需要给到公民家庭和托儿所?即使我有心理准备去接受一个比公民更高的停课期间学费金额,但万万没想到我需要支付的是缴纳全额学费,而且是整个停课的两个月全额学费。
我从来没有奢望以PR的身份去得到和公民同样的优待,我不是因为托儿所没给我和公民家庭同样的折扣而抱怨什么,而是托儿所通过不光彩的手段,变向的让非公民学生家庭不得不支付停课两个月期间的全额学费。
是的,托儿所的利益保障了,他们可以从我们这里得到跟没停课时一样多的入账(同时拿到政府财政支持和减少运营成本),只是我们得不到和非停课期间同等的服务,利益受损的只是我们家庭。
ECDA把非公民家庭这个群体排除在了学费减免政策之外,给了托儿所收取任意学费的自由而不设限,即使托儿所的收费再不公平,非公民家庭只能任其摆布。
不是说好的共同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吗?
不是为了对双方公平才提出的学费减免政策吗?
怎么同样的问题到了非公民的家庭和托儿所之间,就成了非公民家庭需要承担停课期间的所有利益损失,并且不用追究该过程本身该有的公平性?
难道政府机构真的就只用对公民负责吗?
其他群体的利益可以被任意践踏?
在新加坡生活了近10年,一直以来对她有着非常高的认同感,不仅仅因为她有着各种世界一流的环境、设施、体系……更是对其公平的社会氛围以及高效、廉洁的政府领导充满了向往与敬意。
可能是我主观地美化了我所处的社会,让我有种错觉——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遇到不公平是小概率事件,即使遇上了也不怕,一定能有主持公道的地方。
通心粉:现实给我上了一堂课
然而现实给我上了深刻的一课,当政府宣布停课时我就想后期肯定会有学费减免政策,因为不减免对于学生家庭太不公平;当ECDA公布政策之时只提及减免对象是公民时,我仍然相信即使非公民没有明确说明折扣比例也一定是有部分减免的,并且也想通过继续支付学费的方式支持托儿所(虽然当时完全不知道托儿所会以多少比例收取学费,也没有因担心学费问题而选择马上退学)。
随后剧情的转折和现实的一步步打脸接踵而来:托儿所不仅仅是想要在停课期间收取我70%的学费而是100%学费;托儿所不是只要在我们搬家前继续入读就能给到停课期间的学费折扣,而是必须读到毕业(我是如何在搬去东部之后再每天来北部上学?);即使我认为在这件事情上托儿所的霸王政策非常不公平不合理,ECDA仍然一味的让我理解托儿所可能面临的困难并让我继续跟托儿所协商。
正是因为与托儿所协商不了并且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才写信给ECDA, 我不知道ECDA除了让我去找托儿所协商是否还能有其他解决办法,也不知道除了ECDA还有哪个机构会受理此类纠纷,难道与托儿所协商不成我们就只能接受这种不公平吗?
如果是因为没有选择正确的上诉渠道而得不到解决,我会觉得不甘心。如果是权威方告诉我:是的,你必须接受这种不公平,至少我会死心,然后在下一次有可能遇到类似的情况时多为自己利益考虑,而不是盲目响应号召去顾全大局,因为可能我们并不是被置于公平体系之内的。
加个“星标”,不错过新加坡万事通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