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宏茂桥一带的政府组屋。(档案照)
针对组屋买家并不真正拥屋的指责,国家发展部长黄循财说,这样的说法既不属实也没有法律根据。
他今早在建屋发展局的专业交流和知识分享研讨会上致辞时说,公共住屋是国人深深关心的问题,当局也欢迎所有建议和反馈,但讨论须基于事实,而非错误信息或半真半假的说法。
例如,坊间近日传出有关组屋买家并不真正拥屋,而只是租户的指责。黄循财措辞强烈地说,这样的说法没有根据,与事实或法律都不符。
他说,有效年限地契(leasehold)的概念不仅限于公共住屋,自政府售地计划在1967年启动以来,所有私宅土地的地契也都是以99年为限。
“这是因为新加坡的空间有限,我们必须重新使用土地,为下一代提供可负担得起的住屋。”
他也强调,组屋买家可在日后售卖房产以从中获利,或是选择出租房子,这些都是独属于组屋屋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