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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再次被控上庭,这次面临3项洗黑钱罪状!他到底还经历了什么?

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继上个月被控4条刑事罪后,于今天(8月8日)再次被控上吉隆坡法庭!

据了解,此次,纳吉将面临3项洗黑钱罪,原因是涉嫌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间收取4,200万令吉(约1,400万新币)的非法资金。

纳吉已经在今天早上8:50左右抵达吉隆坡法庭,身穿灰色西装,依然显得从容不迫,还全程向现场的媒体和群众挥手致意。

此次上庭,纳吉的女儿诺雅娜(Nooryana Najwa)、幼子诺阿斯曼(Norashman Najib)以及女婿达尼亚(Daniyar Nazarbayev)也在现场。

早上9:22,哈纳菲亚副检查司提出将案件移交高庭审理,获得批准。纳吉于9:40走出地方法庭,前往高庭继续面控。

7月4日,纳吉在庭审中被控3项刑事失信罪,涉及在2014年12月24日及2014年12月29日,犯下金额高达4,200万令吉的罪行;另一项则是贪污罪,涉及金额也是4,200万令吉,共计8,400万令吉。

但最终纳吉否认了所有的指控,并以100万令吉保释候审!

不知道这一次会有什么在等着他呢?

【最新进展】

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今日在吉隆坡地方法庭接受3项指控。

据了解,纳吉涉嫌于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2月10日之间,分别收取了2700万令吉、500万令吉,以及1000万令吉,并通过即时资金和证券电子转账系统(RENTAS),汇入他的两个大马伊斯兰银行(AmIslamic Bank)户头。账号分别是2112022011880和2112022011906。

纳吉涉嫌违反了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若被治罪,可被判坐牢长达15年,以及罚款不少过犯罪之时非法活动收益所得的5倍,或500万令吉。

加上7月4日的4项控状,纳吉一共面对7项罪状。但从始至终,他都否认有罪,要求重审,而法官准许将所有罪状进行联合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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