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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国际赛道通知

为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全球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推动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参与全球创新驱动发展,搭建全球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产业园区等资源的对接平台,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于2018年3月至10月举办,大赛设立国际赛道。现将有关事项介绍如下:


1、背景简介

中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自2015年起已成功举办了三届,是全球参赛规模最大的创新创业比赛。2017年举办的第三届大赛已经有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在内的中国2241所高校和MIT、以色列理工学院等海外高校参加,超过150万大学生报名参赛,参赛项目超过37万个。大赛期间有超过800位投资人、企业家、创业孵化器导师参与各级评选工作,很多具有创新优势和市场潜力的优质项目从大赛中脱颖而出,获得更广泛的市场知名度,或以更好的估值和更快的速度获得投资,有的优质项目已成长为所在领域的佼佼者。第四届大赛在服务国际优秀创业项目发展方面,还将重点推出一批对优秀创业项目扶持力度较大的省、市、园区,对接有意于落地中国的国际赛道优质参赛项目,协助这些项目获得更好的政策、资金和运营场所等支持。

诚邀全球创新创业优秀青年与中国创新创业青年一起参与这一盛事,在人类社会高速变化、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携手以创新思维和创业勇气构建互相协作、共同成长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二、国际赛道赛制和决赛期间活动安排

国际赛道采用统一网络评审和现场总决赛两级赛制。通过网络评审,从所有申报项目中遴选出铜奖项目(不超过300个),并在其中评选出不超过60个优胜项目参加现场总决赛。现场总决赛将评选出金奖15个,银奖不超过45个。

大赛组委会将为参加现场总决赛的金银奖团队提供参赛国际旅费和参赛期间本地食宿费用支持,现场总决赛团队可申请1至2人(每人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的参赛差旅费用资助,资助根据实际发生费用进行报销。

大赛为公益赛事,不发放现金奖金。

总决赛期间国际赛道团队可参加的活动包括:

  1.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系列活动。系列活动包括建立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成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大学联盟、举办“一带一路”大学校长创新创业教育论坛。

  2. “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在承办校厦门大学设置项目展示区、项目路演区、投融资对接区、合作签约区、交流分享区、创意产品体验区等,开展投资洽谈、创新创业成果展、团队展示等活动,为各方人员提供开放参与的机会。

  3. 优秀企业家对话大学生创业者(“互联网+”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报告会)。邀请有影响力的企业家、投资人、行业领军人物、技术专家与大学生创业者对话,在总决赛期间开设报告会或主旨演讲,围绕产业发展趋势、行业人才需求和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等主题进行交流,传播成功经验,共享创新创业理念,助力大学生成长发展。

  4. 大赛优秀项目与地方对接巡展。为促进国际优秀创新创业项目落地,选择扶持政策突出、清晰的地方政府,举办地方政府与双创项目尤其是国际赛道项目对接巡展活动,推动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社会效益好、具有明显投资价值的优质项目落户中国。

  5. 参与“中华情·闽南缘”体验活动。组织参赛者实地考察“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枢纽城市厦门和“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起点城市泉州,感受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无穷魅力。


三、大赛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中国教育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厦门大学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中国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和福建省省长唐登杰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中国工程院原常务副院长潘云鹤担任主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田力普担任副主任,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对大赛组织评审工作和协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给予处理。

本次大赛国际赛道由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筹)协办,腾讯集团等赞助支持。

、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以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的项目为主,鼓励各类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参赛。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公司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国际赛道分为:未注册公司组和已注册公司组分别比赛。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 未注册公司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公司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政府正式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 已注册公司组。在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公司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政府正式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但需要确认一个主要申报学校。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2人(可多报),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道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已完成公司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持股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未注册公司组。

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参赛成员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各合作伙伴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国际赛道合作伙伴要求

国际赛道在全球招募合作伙伴,职责是在所在国家和地区宣传大赛、组织项目、向大赛组委会推荐参赛团队。要求合作伙伴为所在国家和地区的合法机构且具有创新创业领域的优势资源。合作伙伴自行承担相关工作和费用。

七、赛程安排

  1. 参赛报名(3-8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截止时间为8月15日24:00。

    注:参赛语言: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统一采用英语。

            标准时区:北京时间

  2. 全国总决赛(暂定10月中下旬)。


八、评审规则

 

未注册公司项目评审指标

评审要点

评审内容

分值

创新性

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不鼓励模仿。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

40

团队情况

考察管理团队各成员的教育和工作背景、价值观念、擅长领域,成员的分工和业务互补情况;公司的组织构架、人员配置安排是否科学;创业顾问,主要投资人和持股情况;战略合作企业及其与本项目的关系,团队是否具有实现这种突破的具体方案和可能的资源基础。

30

商业性

在商业模式方面,强调设计的完整性与可行性,完整地描述商业模式,评测其盈利能力推导过程的合理性。在机会识别与利用、竞争与合作、技术基础、产品或服务设计、资金及人员需求、现行法律法规限制等方面具有可行性。在调查研究方面,考察行业调查研究程度,项目市场、技术等调查工作是否形成一手资料,不鼓励文献调查,强调实地调查和实际操作检验。

25

带动就业前景

综合考察项目发展战略和规模扩张策略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预判项目可能带动社会就业的能力。

5

 

已注册公司项目评审指标

评审要点

评审内容

分值

商业性

在经营绩效方面,重点考察项目存续时间、项目的营业收入、税收上缴、持续盈利能力、市场份额等情况;以及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合适的市场营销策略,带来良性的业务利润、总资产收益、净资产收益、销售收入增长、投资与产出比等情况。在成长性方面,重点考察项目目标市场容量大小及可扩展性以及该项目是否有合适的计划和可能性(包括人力资源、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其未来5年的高速成长。在商业模式方面,强调项目设计的完整性与可行性,并给出完整的商业模式描述,以及在机会识别与利用、竞争与合作、技术基础、产品或服务设计、资金及人员需求、现行法律法规限制等方面需具有可行性。在融资方面,强调融资需求及资金使用规划。

40

团队情况

主要考察管理团队各成员有关的教育和工作背景、价值观念、擅长领域,成员的分工和业务互补情况;公司的组织构架、人员配置以及领导层成员;创业顾问,主要投资人和持股情况;战略合作企业及其与本项目的关系。

30

创新性

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不鼓励模仿。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鼓励项目与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结合。

20

带动就业情况

考察项目增加社会就业份额,发展战略和扩张的策略合理性,上下产业链的密切程度和带动效率、其他社会效益。

10


九、相关约定

  1. 参赛者保留的知识产权:

    参赛项目和决赛项目的所有权不归主办方所有。参赛项目和决赛项目中可能拥有的任何知识产权,不管是比赛期间还是赛后任何时间内都由参赛者所有,并且由参赛者单方负责保护上述知识产权。参赛者应确保所提交项目中并不涉及任何会阻碍项目商业化操作、归第三方所有的技术。参赛者须将参赛项目中所含的知识产权申请或检索等相关信息告知主办方。

  2. 责任限制: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主办方和被免责方不承担以下责任:(1)由于参赛者自身、打印错误、印刷错误或其他错误造成的信息不正确或不准确,或是由任何与比赛相关或者使用到的设备、程序引起的信息不正确或不准确; (2)任何类型的技术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线或网络硬件/软件故障、受扰、或连接中断; (3)任何未经授权的人为干预比赛的行为; (4)邮件延时、丢失、无法投递损坏或被盗;(5)任何参赛者声称其提交的项目与主办单位独立开发、或是接收的第三方参赛(包括其他参赛者)的技术或产品有相似或具有竞争之处。

  3. 争议:

           i.          除非禁止,否则参赛者同意:(1)由本比赛引起或与本比赛相关的任何争议、索赔和诉讼应单独解决,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集体诉讼;(2)任何索赔、判决和赔偿金仅限于实际支付的费用,包括与参加本次比赛相关的费用,但不包括律师费; (3)在任何情况下,参赛者均不被允许就间接性、惩罚性、偶然性和结果性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害进行索赔,有实际支出的情况除外,且参赛者也必须放弃因上述损害索赔的权利。参赛者也必须放弃一切增加赔偿的权利。

         ii.          关于这些官方规则的制定、有效性、解释和可执行性的所有问题,或者本赛事参赛者和主办方的权利和义务,应根据中国法律予以解决和解释,以避免出现法律选择或者法律冲突问题,从而不会产生以中国之外法律管辖区法律进行解释的问题。

  4. 可分割性:

    如果本官方规则的某一条款对某一特定事实或情况,由于任何理由被法院、仲裁小组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庭认定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施行,则(1)相关条款对其它特定事实或情况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都不受影响,且本官方规则的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亦不受影响; (2)相关条款应尽最大可能执行。此外,如果官方规则中某一条款出于任何理由被认为在期限、地理范围、活动或主体等适用范围方面过于宽泛,则应通过限制或削弱该条款的方式予以解释,以便在适用法律内可予执行。主办方未能执行这些官方规则的任何条款不构成对该条款的放弃。

十、组织发动

鼓励对大赛通知或相关活动进行多种形象生动的解读和广泛传播,积极组织团队参赛。主要基于传播内容的创意和传播广泛度或组织团队参赛情况,国际赛道设置宣传组织奖。

十一、本通知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十二、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筹)黄徐颖

联系电话:0086-15600745333

电子邮箱:ieeac-cooperation@mail.tsinghua.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A座705室

邮编:100080

 

联系人: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石锦澎

联系电话:0086-18368806231

电子邮箱:shijinpeng@moe.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甲18号大钟寺中坤广场

邮编:100098

 

联系人:厦门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周猛

联系电话:0086-592-2188729

电子邮箱:survor@xmu.edu.cn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

邮编:361005

 

联系人: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理工处 杨皓麟 徐家庆

联系电话:0086-10-66096262

电子邮箱:yanghaolin@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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