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师表,教书竟然“教”到床上去?
(图片来源:网络)
事情发生在2015年8月10日到9月24日之间,一名40岁的男老师竟先后带一名14岁的未成年女生回家“啪啪啪”!前后足足发生了30次性行为,当中包括20次用手指猥亵女学生以及性交10次!
目前,男老师面临着20项性侵未成年少女控状,案件于今天(2月21日)开始审判。
(图片来源:Yahoo)
据悉,这名老师是在新加坡东北部的一所学校任职。而在过去的审判中,他声称与女学生之间的性行为,是“你情我愿”的!
然而,根据新加坡的法律条例,与低于14岁的女生发生性行为,是属于法定强奸罪,不管女生是否自愿。此前,男老师以25,000新币保释金被保释在外,接下来,他到底会被判什么罪行呢?
最后提醒大家,与未满16岁女性发生性行为,最高面临10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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