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万事通说
坡岛女离婚每个月索要13万新元赡养费,最后或判得3万。
相信大家早就听说过,在新加坡离婚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但是如果感情破裂,还在一起继续将就就是对彼此、对孩子的不负责任,不如放过彼此、放过自己,早日开启新生活。
今天万事通要给大家讲的这个离婚的案例,女当事人虽然想放过彼此,开始新生活,但是为了自己和一双儿女的生活,她并不想放弃前夫的钱!
9年婚姻感情破裂,
林女士和前夫是在2011年结婚的,婚后小两口感情不错,生育了两个孩子,家庭收入不低的两个人,过着很多人羡慕的“高质量生活”,一家四口幸福美满。
但是好景不长,林女士和丈夫的感情出现危机,闹到了要离婚的地步,所以在去年的7月,也就是两人结婚的第九年,林女士带着两个孩子搬离了她和前夫的家。两人开始办理离婚手续。
既然婚姻不能维系,在钱的问题上还是要掰扯掰扯,一个女子带着两个分别5岁和6岁的孩子生活。前夫支付点赡养费还是应该的。
但让人大开眼界的是,林女士入禀家事法院向男方索取每个月超过13万新元的赡养费。不要觉得林女士是狮子大开口,她这13万大头是为了孩子要的。两个孩子的部分是每个月8万多新元,而给自己要的是5万多新元的生活费。
到了今年3月,家事法院法官终于对这起离婚案作出临时裁决,判男方从去年开始支付女方每月1.1万新元赡养费,两个孩子每个月共计2万新元赡养费,也就是一共每个月男方需要支付给林女士和孩子3.1万新元赡养费。这跟林女士想要的13万新元相比也就是个零头,但是男方还是对此不满,上诉到了高庭。
但林女士解释,虽然自己从联名户头里取走了28万多新元,但是她根本不敢乱动这笔钱,因为担心前夫会指控她乱花婚姻资产,并且她还揭露,男方拒绝让她用这笔钱来支付房租,摆明了就是不想给林女士和孩子生活费。
但是男方不同意林女士的说法,他表示可以用这笔钱来作为她和孩子的“合理花费”,只是不让她用来支付房租而已。不能因此来职责男方拒给生活费。另外,男方认为林女士有足够的经济来源可以帮她度过难关,所以他没必要从去年就开始支付她和孩子的赡养费。
在很多人的认知里,离婚了,没有拿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给孩子支付赡养费是理所应当的,但是男方支付给女方抚养费,还是5位数新元有点不可思议。
但其实在新加坡,离婚后男方支付赡养费给女方是理所应当的,而且还不乏高额赡养费!
新加坡高管离婚,
新加坡《妇女宪章》
通常在离婚后,家庭主妇可能缺乏经济来源来照顾自己。当初为了专心操持家庭而放弃了自己的事业。现在离婚后,她们可能找不到工作,甚至缺乏再就业的必要技能。因此,她们可能需要资金上的帮助,来让生活重回正轨,或维持原有的生活方式。新加坡法院理解这种需求及配偶赡养费必要性。
在新加坡,《妇女宪章》中规定了配偶赡养问题。并不是只有妻子或前妻能够拿到赡养费,议会近些年出台了新的立法,为丈夫或前夫订立了例外情况,如果他们失去正常生活的能力,也有权申请配偶赡养费。不过现实里一般都是妻子可以获得赡养费。
虽然在新加坡离婚是有配偶赡养费的,但是不能因此就把婚姻作为生财之道,毕竟无论什么时候,幸福的婚姻还是最重要的,经济方面靠自己才是最硬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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