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问性罪案受害者 将被禁提问与控状无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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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将通过修订建议,加强对性侵和虐童等案件受害者的保护,减轻弱势受害者在刑事诉讼中面对的压力和创伤,这包括禁止被告律师盘问的一些问题。以后除非获法庭批准,否则律师盘问性罪案受害者时,将被禁提问与控状无关的问题,包括受害者的性经验和性行为。

不过,律政部长尚穆根昨天(1月15日)在刑事律师对话会上说,为了公正起见,刑事程序法的修订建议也将设定“法定界限”(legal threshold),规定受害者必须回答律师的盘问。

尚穆根说,一些律师在公共咨询时反映,他们有时得向受害者追查事务,如果遭法官反对,将对被告不公平。他同意律师的看法,并表明律政部将加以考虑律师公会这方面的指导原则。

律师公会会长维贾延德兰告诉媒体,公会预计今年首季,把律师盘问儿童和性罪案受害者的指导原则提呈给律政部。他说,公会同意性侵和虐童案件的受害者理当受到保护,不应受侮辱,但与此同时,代表被告的律师也必须追查任何合理的辩护,提出对被告有利的因素。

另外,被告、证人和受害者口供录像计划将分阶段落实,律师或被告可获得手抄笔录,律师也可到获准地点观看摄录片段。采用口供录像将避免受害人一再叙述痛苦经历,也将让法庭更有效地确定被告录口供时是否出于自愿,以及证人的口供书是否足以采信。

尚穆根说,口供录像是个复杂计划,因为是跨部门工作小组,且须与利益相关者合作,需要几年才能完成。当局必须投入大量资源,计划因此须分阶段进行。就以执法人员来说,他们也须接受录口供的培训。

他指出,律师也强烈要求当局放宽以社区服务为基础的判刑条件,好让更多罪犯符合资格,从复原计划中获益。他说,当局已准备放宽条件,那些被判短刑期或之前判入青年改造所的罪犯都符合条件。

律政部拟议修订的条文也包括加强强制性治疗的灵活性,允许心理健康学院安排更有效的治疗方案。修订建议也将管制精神科专家证人,限定只受法庭承认的“精神科医生团”成员,才能提供专家意见,以确保他们提供既专业又客观的看法,对案件各造都有利。

(信息来源:新加坡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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