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培贤
新加坡新传媒艺人曹国辉在家中举办13人生日派对,触犯新加坡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昨天认罪后被判罚款3500元(约700新元)。
法官下判时表示,这类在住家的非法聚会难以侦测,必须严惩,确保公众明白抗疫人人有责。另外,身为屋主的曹国辉完全可以控制人数,无论如何都须负最大责任。
曹国辉(左)昨天与代表律师走出法院(唐家鸿摄)
法官借此提醒所有屋主,在疫情期间必须慎重考虑可以让多少人登门拜访,三思而后行,大家共同努力对抗疫情。
《联合早报》日前报道,曹国辉面对一项触犯冠病19(临时措施)法令的罪名,指他在去年10月2日晚上至10月3日凌晨时分,在位于布莱德路一带丽施路(Daisy Road)的公寓住家内与另外12人非法群聚。
他昨天早上在国家法院认罪后,被判罚款3500元。
根据案情,为了庆祝徐鸣杰(32岁,艺人)、包勋评(30岁,艺人)和他自己的生日,曹国辉于去年10月2日在家中举行生日派对。除了两名寿星公,曹国辉也邀请了林志强(50岁,前杂志编辑)、王志国(45岁,艺人)以及田铭耀(29岁,艺人)。
曹国辉昨天被判罚款3500元后离开国家法院。(唐家鸿摄)
另外,易佳憓(艺人,22岁)、陆淑仪(行销经理,33岁)、周取贤(艺人,30岁)、陈欣淇(艺人,29岁)、王春薇(行销经理,34岁)以及姚懿珊(艺人,34岁)接到不同人的邀请后也相继到场,陈俊川(行销经理,30岁)则“不请自来”,想给曹国辉一个惊喜。众人隔天凌晨相继离开。聚会过程中13人都没有戴上口罩。
代表律师狄伦(S.S. Dhillon)求情时说,曹国辉最初只是邀请数人,但没想到新传媒艺人之间的“感情太好”,接二连三决定上门给几名寿星公“惊喜”。
律师指出,曹国辉不忍心将上门的人赶走,进退两难,不知该如何选择。
主控官驳斥律师,认为曹国辉选择了拿人命开玩笑,无视防疫措施。主控官认为,曹国辉身为屋主随时都可以叫人离开,而且所有人在聚会中都没戴上口罩,显示曹国辉根本就没把疫情看在眼里。
律师继续求情,指曹国辉已经真心悔过,私下也尽力为防疫付出努力,例如曾举办慈善活动鼓励前线人员。
出席生日聚会的13人中,除了曹国辉和前杂志编辑林志强被控上法庭以外,其他11人已各被罚款300元。林志强上周认罪后被判罚款3000元。(部分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