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中文版9月3日报道:新交所昨天(9月2日)宣布了新的上市条例,允许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ies,简称SPAC)在主板挂牌上市。同时,降低SPAC上市门槛,将首要条件的最低市值要求从原先建议的3亿新币,减半至1亿5000万新币。
新交所监管公司首席执行官陈文仁说,新交所的SPAC框架将为公司提供另一种募集资金的途径,在价格和执行方面具有更高的确定性。我们希望新交所的SPAC上市程序能带来优良的上市公司,为投资者提供更多选择和机会。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更专注保荐机构的素质和记录。我们还引入了一些要求,确保保荐机构的利益与股东一致。
SPAC的目的是透过首次公开售股(IPO)募集资金后,收购有前景的未上市公司,让被并购的公司借壳上市。根据新交所的框架,SPAC上市之后,必须在24个月内完成收购。若能满足规定的条件,可延长最多12个月。
新加坡金管局对新交所推出SPAC上市监管框架表示欢迎。金管局发言人说:“这让新交所成为区域先行者,能满足亚洲快速增长的新科技和新经济类型公司的融资需求,同时提供保护措施,协助散户了解SPAC的独特性质。”
大部分受访市场人士也认为新交所听取和接纳了市场意见,在监管和保护投资者方面取得良好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