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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香港惩教署特别任务警察首度现身

2019-11-16 18:15

【环球网报道 记者 尹艳辉】香港特区政府曾在14日证实,香港警务处处长已委任一批惩教署人员为特别任务警察,以增加警方的人手和力量。据香港“东网”报道,今天(16日)8时许一批特别任务警察首度现身。据现场图片显示,他们的装备上写有“惩教”、“特务警察”字样。

香港“东网”报道截图

报道称,16日8时许,两辆巴士抵达赤柱东头湾道惩教署职员训练院外等候。约9时15分,有全副装备人员由训练院走出并登上巴士,期间有人持枪戒备,巴士在接载约100人后驶离现场。

其后,巴士行驶到北角警署门外停下,车上人员下车步入警署,同样有人在旁持枪戒备。该批人员暂未有进一步行动。

“东网”报道称,据了解,惩教署区域应变队的部分成员将率先以“特别任务警察”的身份借调到警队,主要负责守卫警方指定的政府处所,当中包括防暴,处理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工作。

这些特别任务警察的装备上写有“惩教”、“特务警察”字样(图片来源:香港“东网”)

“东网”称,香港特区政府惩教署2016年9月成立”区域应变队”,负责押解高风险在囚人士及应付紧急事故。数据显示,”区域应变队”又称惩教“飞虎队”,惩教职员入队前需完成为期11周的战术专业证书课程,教授专业战术训练、战术导师培训及枪械使用等。

报道称,”区域应变队”因需应对高危在囚人士,故会配备低致命武器;除有日常装备如胡椒泡沫喷剂、伸缩警棍等,他们必要时会有电筒形的胡椒珠发射器、手枪形胡椒珠发射器、可装备催泪弹及橡胶子弹的防暴枪、布袋弹长枪,亦可能配备点38口径手枪。

特区政府14日刊登新闻公报显示:香港警务处处长已根据《公安条例》(第245章)第40条,委任一批惩教署人员为特别任务警察,以增加警方的人手和力量。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作为试行阶段,根据警务处的运作需要,是次获委任为特别任务警察的惩教人员将主要负责守卫警务处处长所指定的特区政府处所,职责包括防暴、处理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工作。发言人还表示,视乎警务处的人手需要及社会活动的发展,特区政府不排除日后再委任其他香港的纪律部队人员为特别任务警察,以分担警队的压力。

责编:尹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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