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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合作框架协议 广东省律协与新加坡律师公会在广州开展座谈和专业交流活动

2018年11月29日,新加坡律师公会副会长M Rajaram率一行26人代表团到访广东省律协并进行专业交流。省律协会长肖胜方、副会长陈方、副秘书长邓捷、港澳台和外事工委会副主任熊代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成员林翠珠和潘立冬,广州市律协一带一路专委会副主任陆薇等接待了新加坡律师公会代表团,并与代表团进行了交流座谈。这是新加坡律师公会今年第二次组团到省律协考察交流。

肖胜方会长对新加坡律师公会代表团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他介绍了广东省的基本经济情况以及广东律师行业的发展状况。肖会长表示,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不仅为广东律师也为新加坡律师带来了新的机遇。他认为,新加坡律师的国际视野和业务素质等都给广东律师带来了深刻的印象,非常值得广东律师学习。他相信,广东和新加坡律师行业有着广泛交流的合作空间,未来可以进行更深入的交流,增进了解,建立友谊,促进合作。

(广东省律师协会肖胜方会长)

M Rajaram副会长首先感谢了广东省律师协会的热情接待和肖会长对广东发展情况的介绍。他表示,近年来新加坡与中国有越来越多的业务往来,特别是寻求各种各样的国际投资以及对外业务合作,双方律师在经济合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他希望,未来双方协会继续努力促进广东和新加坡律师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开展更密切的交往和合作,以达到合作备忘录中的目标。M Rajaram副会长也简要介绍了新加坡律师公会的情况。他介绍,新加坡律师公会是一个独立的团体,有6千多名律师会员,且非常注重律师的职业培训,尤其重点在加强年轻律师的培训,提供更好的专业培训,助力青年律师成长。

(新加坡律师公会M Rajaram副会长)

陈方副会长在交流中表示,广东正致力深化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以及推动地区发展平衡并举,这对律师的数量和质量都有更高的要求,提高律师的职业素质和法律服务水平显得尤为重要。他希望,广东律师的服务质量要对标港澳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律师,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律师协会的联系,建立交流合作以及课程培训互通互认机制,了解当地的法律和学习他们的经验,推动更紧密的合作。

(广东省律师协会陈方副会长)

会上,省律协代表介绍了中国法院的流程与运作过程,双方就“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将会带来的法律相关的问题与挑战进行了交流,探讨了双方共建国际商事调解机构的可能性,并就人才培训、专业委员会常态化合作对接等达成了初步的共识。

会后,双方副会长互换了纪念品。

当天下午,“广东律师与新加坡律师专业交流会”在省律协召开。双方律师分成三个小组进行沟通交流,深入探讨不同专业领域的法律问题。省律协国际业务法律专委会主任韩俊、民事专委会副主任李鸿鹄、杨柏华、港澳台和外事工委会熊代琨与新加坡律师公会辩护委员会、替代性争议解决委员会、民事实践委员会成员等参与了第一组会议,双方围绕辩护实践、“一带一路”倡议下的跨境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和民事诉讼展开热烈的讨论;第二组会议就中国的婚姻家庭法律和遗嘱及继承等方面进行了交流,省律协民事专委会主任林泰松、婚姻家庭专委会主任游植龙等和新加坡律师公会遗嘱及继承实践委员会、家庭法实践委员会成员参加了会议;第三组由省律协知识产权专委会和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委会委员,以及新加坡律师公会小型事务所委员会、知识产权委员会、信息技术委员会成员共同探讨了知识产权、国家法庭资料系统和诉讼等内容。

此次新加坡律师公会的再次到访,充分体现了新加坡律师公会对与省律协合作交流的重视,有效推动落实双方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希望今后能继续推进专业交流合作,搭建平台,信息互享,共同促进律师行业发展。

拟稿、摄影 | 陈艺妤

编辑、排版 | 省律协秘书处

核稿 | 梁羽彤

审定 | 邓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