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2月20日14点(东京时间15点)江歌案一审宣判:陈世峰被判20年。江歌母亲在判决后召开记者会。据中国长安网的直播现场,记者会上,江歌母亲称对日本的法律“很失望,很绝望”,对判决结果不接受。
此外,江歌母亲表达了对国内外网友的感谢和歉意。感谢他们过去这一年多来的支持,同时也非常抱歉,寻求陈世峰死刑没能如愿。
江歌妈妈鞠躬致歉
随后,江歌母亲说,“陈(世峰)是直接凶手,你(刘)在扮演什么角色?”并表示在回国之后,将会和刘鑫对簿公堂。
在最后的提问环节,台湾记者问“听到您说您对刘鑫不满意,回国对刘鑫的诉讼的进一步打算?”
江歌妈妈回答说:
对刘鑫诉讼的详细情况需要跟国内律师商定之后才能决定,详细的事情目前还没有办法答复。
记者会江歌妈妈发言文字实录:
我从来没有想过会有这么多媒体
遇见这么多媒体,心里很紧张
说的不对的地方,还望大家海涵。
首先,我想表达我的感谢。感谢所有媒体的关注。
感谢所有网友对江歌遇害案的关注。
感谢413天以来对我不离不弃、帮助、关心、支持的所有人。
感谢我所有的亲友,虽然承受着跟我一样的痛苦,但还来安慰我。
谢谢大家。
然后,我还想向4516025人道歉。
你们都跟着我追求陈世峰死刑,可是最终也没有如愿。
日本法院最终还是作出了有期徒刑20年的判决。
我对日本的法律很失望,很绝望。
江歌这么美好的一条生命,只用20年的自由就可以换取了么?
法律到底在保护谁?
我不能理解。
但是我也感谢日本的警察和检察方所做的努力。
我虽然不能接受,但是我还是得遵守日本的法律。
这450多万人帮我做的签名,我让你们失望了,对不起。
今天的判决,大家都听到了,什么是事实,什么是真相。
我本来是打算在今天记者会上公布案卷。
告诉大家我没有撒谎。
但是大桥先生跟我说,这些案卷是不允许被公布的。
我曾经向网友许诺,庭审结束会公布案卷。
(直播中断)
你(刘鑫)在江歌家里住了两个月
怎么样锁门你不知道 你不记得
案发时候的一些情节,都不记得,都不清楚,都靠你猜测
唯独你在录音当中的那句话,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
我听过报警录音。你的确很慌乱。
可是在如此慌乱的情况下,你唯独对这一句话记得那么清楚。
还有,你说会参加江歌的葬礼。你说警察不让(你参加)。
可是我问过调查我的警察。你刘鑫在警方看来不属于犯罪嫌疑人,你有完全的人身和通讯自由,你说警方不允许你见我,不允许你联系我。
但是11月4日,你就打电话给打工地方的老板娘,说是陈世峰杀害了江歌。
难道这就是警察允许你说的么?
陈世峰是杀害江歌的直接凶手。
你在江歌被害案的事实中扮演什么角色?
回国之后,我会和刘鑫对簿公堂。
作为一个妈妈,我不允许任何人玷污我的女儿。
江歌的手机在我的包里。江歌10月25日在推特上写下了一句只对自己可见的心情。
这是前段时间你在你的微博里侮辱江歌 你对她的玷污 我不允许
大家稍等一下 我找出江歌的手机
(找手机,翻看手机)
我女儿是因为保护刘鑫死的吧
你不感恩 你还要联合网上的那些人来诋毁我的江歌
这是江歌2016年10月25日的推文
内容是:就是有点不爽,少女真是耍小心眼。家不会打扫,(生活琐事不会做等等小事)垃圾不会倒掉,只会嘴上说说么?
这虽然是一件小事,我在网上所有的话都是有根据的,我没有撒谎。
10月21日,江歌写下了这样的推文:
昨天晚上开玩笑说了少女(刘鑫)一句,结果惹得别人不开心了。
我只想说明我没有撒谎,没有污蔑刘鑫半句话。
我从去年12月18日第一次见了检察官,我了解了一下案件的详情。
今年3月,我拿到了第一次案卷材料。
我知道了我女儿真正遇害的真相是什么。
我没有对刘鑫家有过过激的语言。我忍着悲痛,求着刘鑫家两百多天。
我只想让刘鑫告诉我事实,帮我论证一下案卷的内容。
今年7月份我拿到了第二次的案卷。
律师告诉我:他说陈世峰的供词里,刘鑫把江歌推出门外这个事,但我也没有相信。
律师没有太多时间告诉我所有的案卷内容。
没有办法,我只好拜托徐静波老师帮我查看、翻译7月份的案卷。
从去年11月28日,徐静波老师到我家里,到江歌墓前说了一句话,江歌你放心,我们留日的老少留学生,会帮你一起照顾江歌的妈妈。
这么无私帮助我的一个好人,也要被他们拿来攻击么?
在这里我也想拜托各位媒体,能不能呼吁下中国的网络实名制。
413天了,我没有收到陈世峰个人和全家、刘鑫个人和全家一句真诚的道歉。
大家都没有听到陈世峰父亲写给法庭的一句话。
我本来把这信带来了,想念给大家听。
但大桥律师告诉我,我从检察方拿到的这些东西,是不准公开的。
我很憋屈。
大家在旁听席可能看不到陈世峰面对法官的表情。
12月14日,陈世峰坐在被告席上回答问题时,一直面带微笑。
甚至陈世峰的律师在问他问题时,陈世峰笑得很开心。
但是今天在法庭上,当法官说出了那把刀是陈世峰的时候,陈世峰突然晕倒在法庭上。
陈世峰的眼泪、满头的汗水,我不知道你们看没看到。
他之前的微笑和现在的满头大汗。我的理解是,当罪犯自己的利益受到威胁时,他才会真正恐慌。
所以我还是认为,像陈世峰这样的杀人犯只有在判处他死刑时,他才能体会到生命的珍贵。
只有让他生命受到威胁时,他才会认罪。
我对今天的判决不接受。
领导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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