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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显龙起诉“网络公民”主编与作者毁谤胜诉 获赔21万元全捐作慈善

作者:黄佩玲

新加坡总理李显龙起诉“网络公民”主编与文章作者诽谤,高庭昨天裁定李显龙胜诉并可获得21万元(新元,下同,约100万元人民币)赔偿。法官认为,李显龙没有任何理由误导父亲李光耀,文章所做的指控毫无根据,严重损害李显龙的声誉。

林茵倩法官也斥责许渊臣,身为新闻网站主编的他不在乎事情的真相,行为鲁莽且不负责任,他除了指示作者鲁巴星妮(Rubaashini Shunmuganathan)进行“创意写作”,在刊登文章之前也没有查证内容的真假。

李显龙今年4月在新加坡总统府举行虚拟新闻发布会。(海峡时报)

根据裁决,李显龙可获得21万元赔偿,这包括16万元的一般损害赔偿(general damages),以及五万元的加重赔偿(aggravated damages);李显龙可向许渊臣或鲁巴星妮或两人索讨一般损害赔偿,数额不可超过16万元,加重赔偿则由许渊臣承担。总理新闻秘书张俪霖告诉媒体,李显龙将把所得赔偿金捐作慈善用途。

网络公民(The Online Citizen)于2019年8月15日在网站刊载一篇文章,题为《总理夫人何晶奇怪地分享了一篇与家人断绝关系的文章》。李显龙随后对许渊臣与马来西亚籍的鲁巴星妮发起诽谤官司索讨赔偿,并且要求法庭发布禁制令,阻止许渊臣继续发表该文章。

由于鲁巴星妮没有对官司做出任何回应与答辩,高庭已在前年底发出间中裁决,鲁巴星妮必须为诽谤行为负责。

许渊臣的官司于去年11月底在高庭开审,诉方高级律师文达星指许渊臣恶意诽谤李显龙,所发表的文章含有许多不实内容,包括指李显龙误导父亲李光耀,使李光耀以为拆除故居的想法无法如愿而改变遗嘱。

时政网站“网络公民”主编许渊臣。(档案照)

选择上证人栏答辩的许渊臣则驳斥,李氏手足纠纷闹得沸沸扬扬,新加坡无人不晓;被指诽谤的文章只是转述弟弟妹妹对李显龙的指控,指控也有其根据。辩方原本把李家姐弟列为官司的第三造,保留向李玮玲与李显扬追讨损失的权利,不过在案件开审前撤销第三方索偿。

林茵倩法官在昨天中午发出的60页判词中指出,一般人读了网络公民的文章后,会认为该文章指李显龙不诚实地误导李光耀,让后者以为欧思礼路故居已被政府列为受保留建筑,进而促成他决定改变遗嘱,把房子遗赠给李显龙。然而,法官认为,没有任何证据显示李显龙曾告诉李光耀,房子已是受保留建筑,李显龙也没有存心误导父亲的任何理由。

法官相信,李光耀决定把房子遗赠李显龙,主要是为了让李显龙更好地处理与房子有关的政治问题。审讯期间所呈堂的数封电邮,也反映了李光耀对于遗赠房子给李显龙的考量。例如,李光耀在2011年8月份给子女们的电邮揭露,李显龙认为李家不能被视为在政府征收房子的过程中获利,李显龙也准备把任何发展故居所得的款项捐出去,不过弟弟妹妹不愿这么做;李玮玲也建议,把遗产分成三份,这座房子就包括在李显龙所得那份内。李光耀考虑后,最终决定把房子遗赠给李显龙,并且发电邮告诉子女这项决定。在法官看来,网络公民文章中的指控毫无根据,这些虚假指控不仅攻击李显龙的诚信,也损害李显龙身为领导人的政治道德权威。

按照法庭判例,当遭受诽谤的是国家领袖时,法庭一般上会判予比较高的赔偿金额。而且,文章并非刊登在个人博客或网页,网络公民是一个新闻网站,拥有广泛的读者群,这也是法庭在决定赔偿金额时的考量因素。

此外,法官认为,许渊臣指示鲁巴星妮进行“创意写作”,在收到她的文章后没做任何修改或查证内容,就把文章刊登在网站上,这样的行为是鲁莽和不负责任的。她同意诉方所说的,即许渊臣利用李显龙夫人的贴文来恶意攻击李显龙,事后也拒绝道歉,甚至不断宣传自己被起诉诽谤,这些行为都加重了对李显龙的伤害。法官也发出禁制令,阻止许渊臣继续发表文章中的诽谤性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