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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显龙国会声明:弟妹依然还是弟妹,不会控诉他们!故居到底何去何从~

李显龙在国会质询时指出:尽管弟弟李显扬和妹妹李玮玲医生对他和他所领导的政府发出的指责“完全毫无根据”,但由于这已破坏国家声誉,他若不回应会打击国人对政府的信心,因此无选择,必须及时并公开地做出回应。

 

李显龙3日在国会发表题为“欧思礼路38号:滥用权力的指控”的声明。

他指出,弟弟和妹妹的指责主要涉及三方面:一、针对故居处置选项而成立的部长委员会;二、与故居物品相关的赠与契据;三、针对他太太何晶和儿子有裙带关系以及他想用故居巩固政权的指责。

李显龙说,弟弟和妹妹的指责完全毫无根据”,但已破坏新加坡的声誉,而如果没有反驳这些指责,会影响国人对政府的信心,因此他别无选择,须及时并公开地做出回应。

 

李显龙也解释须在国会做出回应的原因,因为在宪法下,担任总理者是取得多数国会议员信任的人,而作为总理,他有责任向议员们做出解释,并在国会里反驳针对他和政府的指责。

他说,知道很多国人都对这次争端感到难过,也厌倦了争端,希望争端就此结束,而自己也对事态的发展感到难受。他就此再次向国人致歉。

他说:“如果我的父母亲还在世,这个争端对他们所可能造成的苦痛也令我这个儿子感到心痛。”

李显龙说,他无意在国会指责弟弟妹妹;他们之间的私事,他还是会尝试私下解决,“但那些公开的事,我有必要解释,做出交代。”

弟妹指责:滥用权力

李显龙表示,他已回避委员会的讨论,并交由副总理张志贤全权处理。

而他也没有参与决定委员会的成立,也没有向该委员会或该成员发出指令,只书面回复委员会的要求,与弟妹回复委员会的方式一样。

同时他也认为,这是处理利益冲突事件的正确方式。

弟妹质疑:部长级委员会是有李显龙的下属组成,因此该委员会不会完全独立运作。

李显龙则表示,如果有个人面对潜在利益冲突的事情时,标准做法是回避该事情,意思是不参与该事情,或做出任何决定,并由其他人来处理,例如交给他的代表或其他高层职员。在处理房子的事宜上,他就是这么做。他本人没有参与其中,也没有参与房子有关的讨论或决定。副总理张志贤全权负责,在房子的事宜上,部长和官员会向张志贤汇报,并从他获得指引。

另外,总理补充说到,假如他身为总理决定把房子拆除,并在没有允许政府考虑任何替代方案、衡量各方事宜,没有依照正当程序,而做决定执行父亲的意愿的话,那才是真正的滥用权力;那就有违李光耀先生所建立的规则和价值观制度。

弟妹指责:李显龙以总理的身份获得赠予契据,并把它交给他的律师,这样的做法是错误的!

李显龙否认观点,他认为字也是遗产受益人之一,弟妹在做出决定时要咨询他,可是他们并没有这么做。在2015年6月,黄循财部长将建国元勋展览的进度时告诉李显龙,展品包括房子里的文物,并形容赠予的附带条件。

而李显龙表示,在黄循财把赠予契据交给他前,他并未曾看过该赠予契据。李显龙认为,身为总理,他是有权利看该赠予契据。然而,阅读过后,他对国家文物局所答应的事项表示关注,条文繁重和不合理。另外,尽管弟妹指那是一种赠予,但他们却设下多个条件,并指若违反契据的条约,他们会以1元立刻回购所有物品。因此总理认为,那并不是赠予,他们误导公众。

李光耀先生和夫人生前曾赠予很多物件给国家文物局,但他们不曾附带任何条件。

弟妹指控:李显龙夫人何晶及儿子李鸿毅,有关裙带关系。

李显龙表示,他的儿子已经公开表示对政治没有兴趣,总理也没有敦促他加入政坛。而太太何晶是淡马锡控股的首席执行长,她向林文兴领导的董事会汇报,而作为一家公司,淡马锡需要向股东负责,也就是王瑞杰领导的财政部。

总理表示,淡马锡董事会委任了首席执行长,之后需要征得总统的批准,而总统是获得总统顾问理事会的咨询。如果何晶的行为不当,淡马锡董事会、总统和总统顾问理事会了解他们的职责。

弟妹指责:故居以及保留故居能够加强总理的光环

李显龙表示,如果当了13年的总理,还需要通过这种方式来加强自己的权威,那是非常悲哀的一件事。

后面,李显龙提到,为什么不采取法律行动,挑战遗嘱或控告诽谤等等,来停止这一切,证明自己的清白。

而总理说,他详细地考虑了这些选项,如果是在普通情况下,他一定会采取控诉。但是控告亲弟妹,将更加影响父母的名声。

最后他表示,他与李玮玲、李显扬还是兄弟姐妹,还都是父母的子女,如果采取诉讼的程序,将会拖许多年,对新加坡人造成困扰,因此不会对他们提控。

他也提到,每个家庭都会有出现纠纷的时候,但是不应该公开,因此,总理选择把个人的意见交给部长委员会,没有公开。他不希望与弟妹争吵,而是选择交由协助委员会处理。不幸的是,弟妹公开指责他,让他没有办法 而需要为自己辩护,公开这起事件的事实和声明。

李显龙说,李光耀先生的精神遗产远远超越一栋房子,他的遗产是新加坡以及我们秉持的价值观。我们建设了和谐、多元种族、任人唯贤的社会,也是公平公正的社会,同样的条规约束着每一人,无论是部长或平民百姓,还是建国总理的儿女。没有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他与同僚参与政治,也是政府的一部分,争取秉持这份精神遗产,继续确保新加坡的成功。如果私人和公共利益有所冲突,我们确保我们的私人利益不影响公共决定。如果有不当行为和贪污的指控,我们将严正对待,并全面调查。所有部长都必须遵守行为准则,而在每一届大选后,总理都会向所有行动党议员发出议员操行守则,以保护他们的个人名誉以及行动党政府和新加坡系统。

总理表示,没有人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而李光耀先生是最能理解这一点的。当这起不愉快的事件尘埃落定后,人们必须知道,政府是透明、无私、以及正当运作。而在新加坡,就连李光耀先生的房子和他的意愿,都需要符合法律条规。

不知道今晚之后,李显扬和李玮玲又会有什么回复呢?还是事情到此就该结束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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