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加坡住房模式,要学的就是始终如一、一以贯之,没有私心杂念的“居者有其屋”理念。
李宇嘉
住建局局长的一句话,“深圳学习新加坡,未来60%的人住在公共住房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能否学得了、怎么学、困境在哪儿等,各说各理,争论不休。
学习新加坡的住房模式,这个没有问题。凡是发达国家先进的经验和做法,我们都不妨学习。不能说,他们的社会制度、发展路径和历史基础与我们相差十万八千里,我们就没有学习的逻辑了。关键是,要搞清楚“学什么”。即便是学习住房制度,也是个大命题,比如土地供应制度、住房建设模式、住房供应体系、楼市调控、不动产税收、住房金融等,哪一个都能海聊半天。
学习新加坡的住房模式,学什么呢?其实,不要搞漫无边际的头脑风暴,回到住房问题本源,大道自然地想一想的话,就是“居者有其屋”。也就是说,新加坡是如何贯彻“居者有其屋”的理念,保障每一个国民能健康地、体面地获得居住,并能享受到围绕居住的基本公共服务,比如面向居民日常饮食起居的社区服务,子女能够就近接受相对均等化的教育等等。
为何在中国,地方政府也好、业内也好、老百姓也好,当谈到住房问题时,无法聚焦“居者有其屋”这个住房的本源呢?根源就在于,我们的目标是多元的,都想兼而有之,私心杂念太多。结果就是,距离本源越来越远了。我翻看了很多新加坡住房制度的文献,征地之所以低价、公积金之所以强制、税收之所以严苛,航向相当聚焦,就是保障老百姓体面健康的居住。
当然,各个地方政府在做住房规划、开展楼市调控时,任何一个文件的开头,也都是这么说的,而且初心也是这么想的。问题是,这只是多元目标里面的一个,当它与其他目标冲突时,就要调和、取舍、融合或渐进实现、舍短放长。这是治理上的智慧,或没有办法的办法。但硬币的另一面就是,在不经意之间,我们开始偏离本源了,只好留给后面的人来解决。
这就是为何,房改进行了20年了,像深圳这样的城市,不仅面貌越来越现代化,科技创新能力也很突出,居民生活越来越好了,但居然有超过60%的人住在并不那么体面的城中村里。要问原因的话,不管是一开始搞房改,还是后面的房地产政策,其目标是多元的。举个就近的例子,2019年底深圳取消豪宅税,估计决策者也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为什么要做呢?估计也有难言之隐,门儿清。所以,深圳学习新加坡,要学的就是始终如一、一以贯之,没有私心杂念的“居者有其屋”理念,而不是现在这个状况。各个主体看着房地产,都在打着自己的“小九九”。有的想着靠地产稳定一下经济、支持一下基建投资,甚至“卖地发工资”;有的想着这是安全资产,搞资产配置;有的想着未来会升值、投资赚钱等。
想法比较多,取舍的原则自然是哪个短期更受用,“居者有其屋”有时要靠后了。当然,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发展逻辑和路径,前面的逻辑和路径,很大程度上锁定了后面的选择。不是想不想,而是能不能的问题。40年前的深圳,像极了40年后的今天,改革、发展、开放和创新等,被寄予了太多的期望,有些问题只能靠后了,比如住房、教育、医疗等。
但靠后不是不解决了,现在看,再也拖不起了,不解决不行。所以,我相信局长说的话是发自肺腑的。当下的深圳,改革决心史无前例,此心、此志、此情,天地为证、日月可鉴。60%的人住在公共住房中,这个量化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但是不是满意的、体面的、健康的“居者有其屋”模式,完全取决于推进这项工程时,有没有私心杂念,这是我们最该学习的。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
本文源自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