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最新版外资负面清单大幅缩减,外资更坚定对华信心

自7月23日起,新版外资负面清单施行,多项重点领域将对外资进一步开放。

国家发改委6月24日消息,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近日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下称“全国负面清单”)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下称“自贸区负面清单”),进一步大幅缩减了外资准入限制,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

其中,全国负面清单由目前的40条减至33条,压减比例17.5%,有2条部分开放;自贸区负面清单则由37条减至30条,压减比例18.9%,有1条部分开放。

和2017年我国首次提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相比,经过了连续三年的修订,限制措施分别由93项、122项减至40项、37项。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24日表示,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给予内外资企业平等待遇,任何单位不得设置单独针对外资的准入限制。

三个重点开放

与2019年版相比,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缩减,提高了服务业、制造业、农业开放水平。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首先,加快服务业重点领域开放进程。金融领域,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规定。交通运输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空中交通管制的规定,同时调整了民用机场条目的规定。

其次,放宽制造业、农业准入。制造业领域,放开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和核燃料生产的规定。农业领域,将小麦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须由中方控股放宽为中方股比不低于34%。

第三,继续在自贸试验区进行开放试点。在全国开放措施基础上,自贸试验区继续先行先试。医药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中药饮片的规定。教育领域,允许外商独资设立学制类职业教育机构。

按照计划,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同时取消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通过5年过渡期,汽车行业将全部取消限制。

上海外资协会会长黄峰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教育领域允许外商独资设立学制类职业教育机构是新版负面清单的一大亮点。另外,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已在最新的负面清单中实现,希望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可以提前放开。

黄峰还表示,外资企业的一大诉求是,很多领域在线下已放开投资限制,但转到线上仍然会涉及到增值电信的限制,即外资只能持股50%。因此,希望在增值电信方面可以逐步开放。

外资对华信心不变

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5月当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686.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5%(折合98.7亿美元,同比增长4.2%)。

用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的话来说,在当前疫情影响世界经济情况下,很多外资企业对中国有期待,“继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坚定了外资对中国扩大开放的信心,而且中国也通过开放引入新的活力。”

作为内地外资总部型机构最多的城市,上海是外资持续看好中国的缩影。

法国生物梅里埃公司公共事物与市场准入副总裁卢国萍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全球疫情的背景下,公司对于中国的信心不变,“投资计划都在进展中,疫情会加快我们本土化的步伐。”

她表示,自1997年进入中国,公司所投资的生物医药领域一直受到国家及当地政府的鼓励和支持。越来越开放的政策和不断优化的营商环境,促使公司陆续在上海设立了大中华区总部和研发中心,甚至主动“说服”其他法国企业投资中国。其中一家法国高科技医药公司,就在今年2月落户了上海。

今年6月10日,上海市委书记李强与瑞典沃尔沃集团全球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龙世德举行视频连线,祝贺沃尔沃建筑设备公司亚洲区总部落户上海。让一家跨国企业下决心把亚洲总部从新加坡迁到上海金桥,背后的动因既有市场的考量,也有自贸区制度创新的吸引力。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是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基本依据。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作为《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施行后的新版负面清单,除了进一步扩大开放外,还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了衔接。主要包括:落实外资准入管理,调整中外合作经营限制性规定,以及增加负面清单豁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