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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留学生惨遭谋杀的第1624天,新证据来了:她是被刘鑫推出门外的!


江歌案过去快5年了,白了头的江妈妈,还在为女儿讨公道。
昨天4月15日,山东青岛。
城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原告江秋莲和被告刘鑫(已改名刘暖曦)的生命权纠纷一案。

案件回顾:
2016年,在日本的中国留学生的 江歌,收留了同是留学生的闺蜜 刘鑫(已改名刘暖曦)。当时,刘鑫刚与男友 陈世峰 分手,从两人同租处搬出,投靠江歌,被江歌好心收留。

2016年11月3日凌晨,陈世峰求复合未果,多次言语威胁刘鑫,并前往刘鑫现住处(江歌的公寓)报复。
最后,江歌为保护闺蜜刘鑫,在自己的公寓门口,被陈世峰捅死,年仅24岁。刘鑫则躲在房内。
(从左至右:陈世峰,江歌,刘鑫)
杀人凶手陈世峰在日本获刑20年,目前正在服刑中。

江歌妈妈认为,刘鑫对江歌的死也有一定的责任,在国内提起诉讼。
这是江歌刘鑫生命权纠纷案,首次在国内开庭审理,引发巨大关注。
国内各大媒体蹲守法院外,纷纷进行了报道。央视新闻播出庭审纪实👇

随着庭审的展开,一些最新证据也陆续浮出水面。
信息量非常大,我们一起来梳理!

原告江秋莲方律师:
动刀的是陈世峰而置人死地的是刘鑫
开庭前,原告江秋莲(被害人江歌的妈妈)一方的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希望这次的审判能够给社会还原一个案件的事实真相。
“动刀杀人的是陈世峰,而置人死地的是刘鑫。”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原告主张,在这起凶杀案中,刘鑫对于江歌的遇害有着重大的过错和责任,索赔200余万人民币。

并且在法庭上,原告方出示了新的证据,以证明刘鑫是有意转移风险,且见死不救,后又推脱责任的。

原告控诉①:
刘鑫有转移风险的嫌疑
根据事发前江歌和刘鑫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到当时刘鑫已经察觉到风险的存在。
刘鑫在收到陈世峰的威胁短信后,感受到面临暴力伤害的风险。
她随即在当天晚上23:13向江歌求救:“你等我一下吧,我挺害怕的”,要求江歌在东中野地铁站等她。
但当时刘鑫的言语中并未就陈世峰的暴力威胁向江歌提及,更没有透露陈世峰已经到公寓附近的危险。

在江歌提议报警时,刘鑫表示自己借住在江歌家里本来就不合法,阻止其报警。
最后,悲剧果然发生。
原告方认为,刘鑫不告知江歌所面对的真实危险,并有意图将暴力伤害的风险转嫁给江歌。

原告控诉②:
刘鑫将江歌推出门外

原告律师还出具了一项重要证据–陈世峰在日本法庭的供述:
“即将进入房间的江歌被刘鑫从里面推出,随后,刘鑫将门从里面锁死。”
(案发现场)
陈世峰是杀人凶手,却也是当时唯一目击者。
当下到底刘鑫是怎么处理的,到底有没有锁门,断了江歌唯一的“逃生通道”,只有他知道。
他说做的这一番供述,成了江歌和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中的一项证据。
(荔枝视频)
但被告刘鑫的代理律师认为,陈世峰的供述不应被采纳。

原告控诉③:
刘鑫曾多次掩盖真相企图逃避责任
案发至今,将近5年的时间,刘鑫一直坚称自己:
什么也没听到、什么也不知道、没有锁门。
但原告律师出示了一份刘鑫报警时的电话录音,录音中,分明可以清晰地听到江歌在门外的惨叫声。
报警电话录下江歌最后一声惨叫,连电话中都能听清,就在现场的她怎么会什么都没听到呢?
这段音频在庭上播放时,江歌妈妈再次情绪失控👇
Play(封面新闻)
为了逃避责任,刘鑫还多次强调:
自己是“先上楼”的,并且还先进屋换了裤子。
她说自己和江歌不是一起上楼的,所以也不存在把她推出房门,并上锁的可能。

但根据原告律师的分析:
从两人行进的路线和速度来计算,她们从地铁站出来,大概00:15时到家楼下,而报警电话是快到00:16分时就拨通的。

也就是说,到家–>上楼–>案发–>报警,只有不到1分钟的时间,刘鑫根本不可能“先上楼”,还有时间换裤子。
刘鑫之所以一直强调“自己先上楼”以及“两人不同步”,只是为了规避责任。
(荔枝视频)
原告律师还提供了一份音频材料,录音中,刘鑫说:

当天晚上,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办,还咨询了打工地方的日本人,问他们自己会不会犯法。
很明显,她当时已经知道自己未选择及时救助,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刘鑫方继续泼脏水:江歌妈妈是本案最大受益人

昨天庭上,江歌妈妈江秋莲,有一番发言,听者不忍鼻酸,她说:

自己本来不打算追究刘鑫(现名刘暖曦)的任何责任。
可是自己无数次求她,从日本到国内,只要她给出自己女儿被害的真相。
但刘鑫始终不肯说实话,给案件的侦破以及法庭的审判都增加了难度。‍


‍不仅如此,刘鑫总是时不时在江妈妈伤口上撒盐,还多次购买水军,对她进行人身攻击。
(👆刘鑫污蔑江秋莲拿女儿的命骗钱)(👆刘鑫用小号攻击江秋莲)(👆刘鑫被曝拖欠水军薪资)

昨天的庭审上,刘鑫本人并未出庭。
律师胡贵云全权代理,并延续了刘鑫一贯以来向救命恩人妈妈“泼脏水”的做法,她说:
“这个案件中,江歌妈妈江秋莲是【最大受益者】,因为她收到了社会各界的捐款,要求法庭公开江妈妈的银行流水。”
(胡贵云律师)
我们理解律师应该为自己的当事人发声,争取更多利益。

但也实在无法想象,一个人面对痛失女儿的受害者,能说出这样的话,内心该有多扭曲和不堪。
恶语伤人六月寒。
面对这样的无端指责,江歌妈妈握紧了拳头。

国内网友:评论一边倒,支持江妈妈

某大号在微博上发起“江歌案刘鑫该担责吗?”的投票。
在15.8万参与投票的网友中,有15万人认为应该担责,占比高达94%。

(新浪微博)
时间不足以抚平网友们愤怒的心情,这么长时间以来,关注事件发展的人们都一直在为江歌鸣不平!
看看他们怎么说的:


“动刀杀人的是陈世峰,而置人死地的是刘鑫。”
律师的一句话,说出很多人的心声。

房子是江歌租的,她自己却进不了那扇 “安全门 ”;陈世峰明明是刘鑫招来的,江歌却无辜丧命;江歌好心收留刘鑫,因此搭上了性命;而刘鑫在其死后,没有半分愧疚,甚至对她的家人恶言相向;
江歌妈妈将成为失独老人,孤老终生,而刘鑫和妈妈在网上开开心心晒出合照….
(刘鑫(已改名刘暖曦)和其母)
这个案件中,种种毁三观的操作,实在太残忍了。

什么莫逆之交,什么肝胆相照,现在当好人的成本也太高了。家长们今后还怎样教育孩子要善良呢?
(江歌和妈妈,姥姥)

该案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择日宣判。若不胜诉,天理难容!
公道自在人心,椰友们,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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