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海外购物后返回新加坡,纪念品、礼物和食品等所有带入境内的物品都可能需要缴纳消费税(GST),即使已经在海外缴过税也一样。2026年5月为期一周的检查行动中,43名旅客因未申报并缴税而被查获,逃缴的关税和消费税约为5354新元,另被处以9740新元的和解金。
离境少于48小时的旅客,个人物品可享最高100新元的消费税进口减免;离境48小时或以上,则可享最高500新元减免。旅客必须申报物品的全额价值,减免额只会在计算应缴消费税时扣除。比如,短途前往新山购买总值280新元的物品,须申报280新元,并为超出100新元减免额的180新元缴税;前往曼谷4天购买总值1200新元的物品,则须为700新元缴税。
上述减免仅适用于个人使用或消费的物品,商业用途或代他人携带的物品不适用。酒类在符合条件时最多可携带两公升,具体额度取决于酒类种类;香烟和烟草产品则没有免税额度,每一支都须缴纳关税和消费税。
旅客可在抵达前最多三天通过Customs@SG网上应用申报并缴税,取得电子收据后走绿色通道;有应申报物品则须走红色通道,也可抵达后使用海关申报自助 kiosks。未申报属于违法行为,欺诈性逃避关税或消费税者可被处以最高为逃缴金额20倍的罚款、最长两年监禁,或两者并罚;较轻案件可能以和解金处理,罚款超过5000新元的案件则可能直接被控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