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案拟将改造训练或监禁作为年轻诈骗犯的默认刑罚

2026年11月3日,一项新法案提交国会,要求法院考虑对被判有罪的年轻诈骗犯判处改造训练或监禁。内政部兼律政部高级政务部长吴培铭代表内政部长兼国务资政尚穆根在国会一读时介绍法案。法案拟将改造训练或监禁设为21岁及以下青年涉及诈骗相关罪行的默认刑罚,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例外。

法案是在高等法院9月10日对 Mohamed Erzan Taib Zohri v Public Prosecutor 一案作出裁决后提出的。法院当时裁定,对协助诈骗的年轻罪犯,不应默认判处改造训练或监禁。该案中,部分罪犯在犯案时年仅16至20岁,上诉后刑罚改为缓刑。尚穆根10月6日在国会表示,这类案件应更重视阻吓作用,而不应仅因罪犯年龄而把改造视为首要考量。

内政部表示,国会一贯的意图是迅速、果断地阻吓诈骗及协助诈骗的罪行,并要求法院优先考虑改造训练或监禁,除非存在特殊情况。法案旨在明确并重申这一意图。若法案通过,相关规定将适用于法案生效日前、当日及之后所犯的诈骗和协助诈骗罪行。内政部警告,若不采取阻吓手段,新加坡的诈骗问题及青年犯罪情况可能恶化。

诈骗仍是新加坡最常见的犯罪类型。2026年上半年,警方平均每天接获90起诈骗报案,每日损失约200万新元。65岁及以上长者仍是平均损失最高的受害者群体。2025年,警方也调查了超过1000名与诈骗报案有关的青年;涉及欺骗及相关罪行的青年人数从2024年的814人增至2025年的1114人,增加37%。内政部说,大多数涉案青年在诈骗案中充当“钱骡”。

内政部指出,诈骗者经常利用银行账户、本地SIM卡和Singpass账户作案,因此切断这些工具的供应至关重要。自2023年以来,政府已通过五项法案打击诈骗“钱骡”,包括设立新罪名惩罚相关人员;诈骗及协助诈骗罪行也引入了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