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柔地铁项目展延到9月30日 马国必须赔偿我国延期费用

新柔地铁计划确定展延到9月30日,马来西亚必须赔偿我国60万元的延期费。展延期间,两国交通部将探讨其他成本较低的有效方案,以重新启动工程。

我国基础建设统筹部长兼交通部长许文远,和马来西亚交通部长陆兆福,早上在位于港务集团大厦(PSA Building)的交通部签署新柔地铁系统计划的补充协定,同意展延计划六个月。根据协定,如果在9月30日以前,计划没能恢复,马来西亚将被视为毁约和终止项目,必须偿还我国蒙受的损失。

许文远表示,项目暂停至今给我国造成60万新元损失,这是马来西亚必须偿还我国的延期费用:“我们愿意探讨新建议,但也必须知道,显然的同个问题有许多不同的解决方案。但不同方案有不同的价码和表现,例如其他选项可能较便宜,但载客量可能较少。”

如果计划最终取消,马来西亚就必须支付我国超过6600万新元的赔偿费。

马来西亚交通部长陆兆福说:“最重要的就是我们希望把这个成本可以降低,因为如果成本降低的话,以后的这个票价就可以降低,所以这是我们最大的考量,所以我们希望两方可以在未来的这个几个月,我们重新讨论过,那么找出一个最好的方案来确保这个RTS可以继续。”

两国部长下午也到新柔地铁项目的工地视察。他们在联合声明中指出,他们很清楚缓解新柔长堤拥堵交通的迫切性,因此两国将合作找出具可持续性但成本较低的方案,以重新启动工程。

如果工程得以恢复,启用后整个系统每小时的单向乘客量,可达1万人,足以缓解新柔长堤每天多达30万过境人次的拥堵交通。

马来西亚是在两个月前向我国提出暂停新柔地铁项目六个月的要求。

根据新马两国去年1月签署的双边协定,两国原本需在去年6月底之前成立联营公司,不过马国当时考虑更换合资企业伙伴,随后要求在今年2月底确定合资企业伙伴人选。这导致项目一再延误,原定2024年底投入运作的计划无法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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