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NEA向10家本地注册公司发出法律通知,调查其是否与跨境烟霾有关

新加坡国家环境局(NEA)于10月23日发布消息称,已向10家在新加坡注册的公司发出法律通知,调查这些公司是否可能造成新加坡烟霾。

根据《跨境烟霾污染法》第10条,NEA要求这些公司提供土地特许经营权的位置、旱季期间在印尼采取的防火措施和灭火行动等资料。10家公司均从事棕榈油或林业业务,在印尼拥有土地特许经营权,或与拥有相关土地的公司有关联。名单包括 Asia Pulp & Paper Company Limited、Bumitama Agri Ltd、First Resources Ltd、Indofood Agri Resources Ltd 和 Wilmar International Ltd 等。

NEA表示,将依据该法追查并追究所有造成或助长新加坡跨境烟霾的外国公司责任。

此外,NEA于10月16日和19日依据该法第9条,向10家印尼公司发出预防措施通知,涉及苏门答腊和加里曼丹的火灾。通知要求这些公司派遣灭火人员扑灭或防止火势蔓延,停止或不得在相关土地上进行焚烧,并向NEA提交灭火及防止火势蔓延或复燃的行动计划。NEA也在向这些公司索取特许经营地火灾情况、灭火措施,以及它们与印尼和新加坡关联公司的关系等资料。

新加坡永续发展与环境部长傅海燕10月23日表示,此举是收集证据、判断公司是否助长烟霾的重要一步。她说:“无论公司设在海外还是在新加坡注册,我们都会依据证据调查;如证据确凿,将追究违规公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