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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CRS常识(一)

1.什么是CRS

CRS是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共同申报准则」的简称。「共同申报准则」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The 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简称「OECD」或「经合组织」)在 2014 年 9 月通过的自动交换金融帐户资料(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Account Information,简称AEOI)的标准。

AEOI是一项新机制,涉及把财务机构提交的财务帐户资料由新加坡传送至与新加坡签订了自动交换资料协议的海外税务管辖区(或称为「自动交换资料伙伴」)。有关资料只涉及属自动交换资料伙伴的税务管辖区的税务居民。

在AEOI 架构下,CRS 就财务帐户规定所需申报的资料和财务机构应采取的尽职审查,并要求财务机构根据CRS 就财务帐户进行尽职审查程序及有系统地提交非本地居民客户的财务资料。

目前全球超过 100 个税务当局已同意由 2017 年或 2018 年开始根据「共同申报准则」每年交换财务资料。

2. 为什么新加坡要实施AEOI/遵循CRS?

为了提高各税务管辖区之间的税务透明度,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国际社会的成员且为世界金融中心的领导者, 新加坡于 2014 年 11 月承诺在互惠基础上遵循共同申报准则(CRS)及参与自动交换金融帐户资料(AEOI)。

3. 何时开始实施AEOI?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新帐户皆须提交自我证明。新加坡预计于 2018 年年底前进行第一次资料交换。

4. 新加坡的自动交换伙伴有哪些?

新加坡会在互惠原则下,与相关的全面性协定/交换协定伙伴签订主管当局协定,进行自动交换资料,有关主管当局协定就自动交换资料标准所收集资料的传送安排作出规范。最新的自动交换资料伙伴请参考新加坡税务局网页。

5. 是否新加坡的所有金融机构皆须遵循CRS?

依据 2016 年度所得税(国际税务合规协议)(通用报告标准)规定,在新加坡的自动交换资料框架下,居于新加坡的财务机构,或某财务机构位于新加坡的分支机构(而该财务机构本身并非居于新加坡),即属于「申报财务机构」定义的机构,须履行自动交换资料安排下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