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人曾被警告或有前科,仍涉无证及禁区集会将被控

6名年龄介于31岁至70岁的人士将于9月28日在法庭面控。他们涉嫌在国家法院外和樟宜监狱外参与未经批准的公众集会,及/或在禁区内集会。其中4人此前曾因违反《公共秩序法》接受调查,2人曾收到警告。

一名31岁男子和一名56岁女子被控在樟宜监狱外无证参与公众集会。男子面对3项控状,涉及2024年11月22日、11月29日及2025年1月23日发生的集会;他也曾因2022年3月29日和4月26日的两起类似事件收到严厉警告,并于2022年3月29日面对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控状。女子则面对两项控状,涉及2024年11月22日和11月29日的集会;她也曾因2022年9月26日的类似事件收到严厉警告。

这名56岁女子也曾因2025年2月3日在国家法院外无证参与公众集会而收到另一份严厉警告。另有5人年龄介于31岁至70岁,各面对一项在禁区参与公众集会的控状。其中一名37岁女子过去曾因2017年至2022年间3次无证集会、其中两次妨碍司法公正,以及2024年6月7日从诺维娜地铁站游行至内政部而收到严厉警告或为期12个月的有条件警告。另一名38岁女子过去也曾因2024年2月无证组织前往总统府的游行、2017年和2021年无证参与公众集会等“严重违法行为”,面对3000新元罚款至24个月有条件警告不等的处罚。

警方提醒,组织或参与未经批准的公众集会属于违法行为。在禁区组织公众集会,最高可被罚款1万新元、监禁6个月,或两者兼施;参与者最高可被罚款5000新元。参与未经批准的公众集会或游行,最高可被罚款3000新元;若集会或游行在禁区举行且没有警方准证,刑罚将更重。禁区包括总统府、国会、最高法院和国家法院及其周边地区。

警方也警告公众,不应无视此前因违反《公共秩序法》而收到的警告,否则将采取执法行动。公众若要组织公众集会,应申请警方准证;没有准证者则可在演讲者之角表达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