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33岁的新加坡籍女子因允许所属公司聘请的私家侦探监视一名警员,被罚款2万4000新元。Tan Hui Ting面对两项妨碍司法公正罪及一项违反《私营保安业法》的控状。她承认其中一项控状,并于9月15日被判刑;另一项控状则在判刑时一并考虑。她已缴清罚款。
Tan是私家调查公司CDiC Consultants LLP的合伙人。2021年11月,一名自称“Pai Hong Yao”的人士通过一名据称是中间人的人联系该公司,要求调查一名警员。当时,该警员是负责调查涉及Pai父亲案件的调查官。Pai因不满针对父亲的调查方式,想了解这名警员是否是“好警察或坏警察”。Tan与另一名合伙人得知调查对象是警员后,同意安排持牌私家侦探展开调查。
2021年11月29日,Pai提供了警员的照片、手机号码及工作地点——警察总部大楼。调查工作于翌日左右开始。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月9日期间,私家侦探在警员的住家和工作地点监视他,追踪其行踪、上下班时间、去处、会见的人及活动,并拍下他在工作地点入口、车辆和住家的照片。其中两张照片拍到他在住家厨房窗边赤裸上身站立。私家侦探也曾致电其工作地点,将打给他的电话转接,以确认他是否在上班。
调查期间,Tan定期向Pai汇报监视情况,包括提供警员及其车辆、住家的照片,并告知在其工作地点进行监视的情况。CDiC总共从Pai收取2万5100新元。2022年1月9日,警员发现自己遭人跟踪,监视行动随即停止;他于隔天报案。
控方原本要求法庭判处Tan罚款2万5000新元,并指出警察总部大楼不仅是一座建筑物,更是新加坡警察部队及其他执法部门的“行动核心”,属于受保护区域。控方认为,Tan的行为威胁公共利益及国家安全,也强调警员,尤其是调查官,有权在不受未经授权监视的情况下履行职责。由于该警员从事的工作敏感,并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与保安,这起案件的严重程度高于在政府场所工作的普通民众遭监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