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一名女子的电动滑板车因不符合规格被扣押,她在两个月后收到当局发出的通知信,要她协助调查,并支付一笔上千元的仓储费和拖车费。Facebook页面ROADS.sg今天(15日)上传一名公众收到的通知信。
信中提到,今年7月30日早上9点51分左右,该名公众被发现在勿洛北路(Bedok North Road)一带的走道上骑着不符合规格的电动滑板车。其个人代步工具重达27.7公斤,超过法定允许的20公斤顶限,所以被扣押以作为调查用途。
当局要求这名公众在今天(15日)前往陆路交通管理局的调查部门协助调查。信中也提及,这名公众需支付150元的拖车费,以及每日21.40元的仓储费。贴文写道,由于这名公众的电动滑板车是在今年7月被扣押,这意味着她的电动滑板车已被扣押长达77天,所以她所需支付的仓储费高达1647元8毛;加上150元的拖车费,她总共需支付1797元8毛。
信件内容还提到,如果这名公众没有到调查部门协助调查和支付这笔数额,当局将在不通知她的情况下,处置她的电动滑板车。不少网民对这则贴文看法不一。有的网民认为,当局只是在执行分内工作,而且这对其他不符合条规的使用者来说,或许会起警告作用。
但也有网民表示,这笔“罚款”是非常“离谱”的。据8频道新闻了解,陆路交通管理局在没收不符合规格的电动滑板车之后,是不会收取仓储费的。本台已联系当局,以进一步了解详情。
排版:报社胡同
插画:娱姬老狮
文章:channel8news
图片:示意图片,如有意外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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