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新加坡发生了一起
一死两伤的命案!
案发地是新加坡的双溪加株
Sungei Kadut
你肯定会想这是什么
偏僻的鬼地方?
估计是杀人抛尸之类的?
(脑补出一万字的犯罪小说)
那你就错了……
案发地是双溪加株的
一个国际家具城里面的办公室
是工作的地点哦
被刺死和刺伤的两个男的
是一间网购家具公司的老板们
分别是大股东和二股东
名字是 Lin Xinjie 和 Li Mingqiao
他们共同经营者几个加JIJI的家具店
在Qoo10上也有网店
▼
如果你觉得是什么商业纠纷
那你又错了……
据了解被捕的男嫌犯
是该公司员工
他,伤者和死者三人身上
都有多处割伤
相信都是在争持下受伤的
警方昨天中午接到报警后
到场时发现一名30岁男子
在大楼内倒卧在血泊中
另有受伤的29岁男子和男嫌犯
随后则送往邱德拔医院接受治疗
可能因为场面太过血腥
一位目睹了过程的女士
也被送往医院治疗
死者遗体在晚上8时被载走
公司外也被拉起封锁线
查案人员在场调查超过九个小时
▲法医团队离开现场
事发地已经被警方拉起警戒线
目前案件还在调查中
但是男嫌犯谋杀则是既定事实
明天他将在谋杀罪名下
被控上法庭
杀人动机和嫌犯的身份
我们只能留待警方
进一步调查和披露了
▲调查人员正在取证
一言不捅老板这种操作
真是让人瑟瑟发抖啊~
这种职场纠纷演变成谋杀案
真的有些过激了
不管有什么矛盾都不应该动刀
据说嫌犯是WP持有者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
最近经济不景气
新加坡最近的劳资纠纷变多了
▼
客工静坐讨薪
就在上周的3月6日
超过30名客工
连续几天到罗敏申路工地外静坐
追讨两至三个月的欠薪
(图源:联合早报)
30名来自中国和孟加拉的客工
后来增加到50人
他们都是曾在该地工作的建筑工人
来自同一家承包商的60多名工人
自去年中起在这里工作
直到今年2月28日停工
据其中一名客工透露
没收到的包括
一月和二月的薪水以及
扣押在雇主手上的一个月薪水
受影响的客工约有68人
分别被拖欠2个月至3个月的薪水
按照每人3000元左右的月薪
欠薪总额至少30万元
“我们停工后也被告知,工作准证于3月1日失效,恐怕过两天就得离开新加坡了,因此特别心急。”
他们在工地外的路旁一字排开
随后也席地而坐
希望负责人能出面交代
另一名中国客工则说
与涉事的承包商工作了超过8年
这是首度遇到欠薪问题
(示意图)
众人表示,曾到人力部咨询
也不断和公司老板商讨
如今仅有的存款快要花光了
但仍未有任何的结果
六七名警员今早在场维持秩序
他们向客工们问话
也呼吁客工尽早散去
后续的发展
能够理解这些背井离乡
在外打工却拿不到血汗钱的工人
但在新加坡静坐讨薪
其实也是处于法律边缘了
在严刑峻法的新加坡
几十名客工很容易被定义为非法聚众
但上周除了警察出面劝阻
这些工人并没有接到违法的通知
新加坡的外籍劳工中心表示将会
接洽这些受影响客工
并且给予他们援助
一名受影响客工的工头表示
外籍劳工中心(简称MWC)
会协助他们购买日常用品
受影响的客工将在本月18日
再次和人力部代表见面
到时会得到更进一步的消息
新加坡人力部的代表表示
希望员工都可以尽快索回工资
回到家人身边
或是找到下一份工作
而外籍劳工中心也将和
劳资政纠纷调解联盟(TADM)合作
协助客工们另寻工作
正确的解决方式
劳资纠纷,人和人之间的摩擦
总是难以避免的
特别对于新加坡这样
多文化多种族的国家而言
处理起来更为复杂
暴力和静坐示威都不是
最好的解决方式
那么正确的打开方式应该是
向有关部门投诉
▼
新加坡人力部总部:18 Havelock Road(合乐路18号)
蓝色大厅:关于工资、休假、解雇等劳资纠纷以及工伤索赔咨询
橙色大厅:关于工作准证(WP)的签发、更新和取消等事务咨询
绿色大厅:关于劳动就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投诉(需事先通过网上预约)
新加坡人力部外国人力管理署:120 Kim Seng Road(金声路120号)
关于中介费纠纷、假文凭、劳动保护、住宿条件等方面的咨询投诉
拨打新加坡人力部咨询电话:64385122
新加坡外籍劳工中心:62 Rangong Road(仰光路62号)
求助热线:65362692
该中心可帮助劳工处理关于雇主拖欠工资、没有合适的居住和医疗条件以及工作环境恶劣等方面的投诉,开放时间为周二至周五上午9点到下午5点,周六和周日为上午11点到下午3点
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150 Tanglin Road(东陵路150号)
每周一、三、五上午10:30-12:00接待我国劳务人员咨询投诉
其他时间也可拨打咨询电话64121900
在这里椰子也要普法
虽然外籍劳工是外国人
但在新加坡一样是受法律保护
雇主有问题都是有法可依的
对于外籍劳工的权益
新加坡法律主要有如下要求:
基本工资
雇员每月的基本工资将注明在由人力部颁发的“原则批准信”内。外籍雇员在启程往新加坡之前,应当持有该批准信(有中文版)。无论雇主是否有指派工作给雇员,只要雇员的健康适于工作并且有准时报到,雇主就有责任按月支付基本工资给雇员。
工作时间
雇员的标准工作时间是每周44小时,午休时间不计。一般上,雇主通常会安排平日8小时及周六4小时的工作时间。然而,雇主可以根据职务需求作不一样的安排,只要符合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条例。雇员应该向雇主确认他们的标准工作时间。
超时工资
只要每周工作超过法定的44小时,在工作日的额外工作时间就算是超时加班的时数(休息日除外)。雇主必须以雇员基本时薪的1.5倍支付每小时的超时工作。倘若雇主没有提供考勤卡,我们建议雇员做个人的考勤记录,注明上下班的时间。这样一来,雇员可以自行计算每月雇主应当支付的总工资。
休息日
按照劳工法的规定,雇主必须给予雇员每周至少一天的休息日,一般是设在星期天。如果雇员根据雇主的要求在休息日当天工作,当天的工资是以基本工薪的双倍计算。如果是循雇员的要求工作,则以基本工资计算。
公共假期
按照劳工法的规定,新加坡的公共假期属于有薪的休息日。如果雇员在公共假期当天工作,雇主必须支付雇员额外一天的工资。
支付工资
雇主必须在雇员每月的工资期届满后的7天内支付合约上的基本工资。工资期一般是按月结算。
支付超时工资
雇主支付雇员的超时工资不得迟于工资期届满后的14天。
年假
雇员在受雇的首12月, 便可享有7 天的有薪年假。有薪年假的日数按雇员的服务年期由7天逐年递增至14天。
病假
关于有薪病假的条例比较复杂。一般来说,只要雇员的服务时期超过三个月或以上,同时出示公司指定或政府医生的证明书,即可享有有薪病假。
医疗费用
雇主有责任负担雇员的医疗费,最高限定在一万五仟元新币。
工伤赔偿
当雇员因执行工作职务或乘搭公司提供的交通工具而造成永久性的伤残,雇员有权利索取工伤赔偿。赔偿数额取决于几个因素:1. 医生对伤残的严重性的鉴定结果;2. 人力部对伤者事故发生前的每月平均收入所得。必须强调的是,索取工伤赔偿的过程极为冗长,一般上需要数个月甚至超过一年的时间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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