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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网友在湿巴刹惨摔脱臼,8年索赔未果……

万事通说


小心地滑!

相声艺术家郭德纲有个经典老段儿:小时候顽皮,在湿漉漉的地板上滑行,因为旁边有个牌子写着——小心地(de)滑。

大家在一说一乐之间,也就当个玩笑了,可谁知坡岛竟有一场由于地面太滑,导致行人摔到脱臼的8年“悬案”,直到今天双方就这件事还是互不相让。

双方不服

要说8年,还真是一个不短的时间。事件发生在2011年,那时的当事人孙芳(化名)还只有32岁,一位自雇人员。

案发时,她陪同男友走在淡滨尼湿巴刹外的走廊上,可谁知一不留神就摔倒在地。

起身一看,衣服上和手上,都是一片油滑。背部吃痛的孙芳在男友的搀扶下,艰难起身,抬眼就看到附近的有煤气桶、两个大锅,而其中一人还在煮食。

在湿巴刹煮东西,可是违反条例的呀,于是孙芳和男友带着在事发现场拍下的照片,一纸诉状,就把湿巴刹的两家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由于孙芳被诊断背部下方骶骨(sacrum)骨折脱臼,确实受到伤害,加上人证、物证俱在。

根据环境局的条例,在湿巴刹内煮食是被禁止的,被告没严格执行条规,让人在湿巴刹内煮食,因此违反职责,导致油溅到地面,造成孙芳不幸跌伤。

所以判决被告65%的损失,孙芳也自身原因承担35%的责任。不判还好,这一判双方都炸锅啦!各自的观点和立场也被陈述出来。

受害人身心受创


面对判决,孙芳的男友第一个反对。因为女友受伤后,一直是他在身边照料。

自从那次摔倒后,女友算是落下病根了。8年来,平均每月就要看3、4次中医,情况严重时一度影响日常生活。

人们都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话用在女友身上也不为过。8年来,心理有了阴影的她,每次路过都会绕着那块区域走。

说到此处,男友也很感慨,现年已经40岁的女友,被那件事影响了8年。所以他们对该判决不服,坚持上诉。

湿巴刹就应该湿漉漉的

而被告面对需要承担65%的损失,也是一肚子的委屈。他们的观点可以总结为以下:

1.湿巴刹顾名思义,就应该是湿漉漉的。所到行人本应当心,为自己的安全负责。

2.孙芳事后把弄脏的衣裤洗了,没有直接证据案发时地板上有油渍。

3.他们专门雇佣清洁工每天清理垃圾,每周3次打扫地面和沟渠,所以他们的环境卫生是非常安全的

条理清晰,结构严谨,这些申诉刚一提出,就被法官“一招制敌”!法官表示受害人孙芳主要的申诉是湿巴刹有油渍,这是有物证的呀。而地面上是否湿滑,并不是关键点,所以驳回了被告的上诉。

网友热议

这件持续了8年的诉讼,再次被扒出来,还是在网上引爆了大家的关注。

@花花爱吃鱼我也在附近摔倒过!情况不是很严重,就只是向摊主索赔了。这个问题一定要引起重视。

@小你5岁被告申诉的理由太有意思了,湿巴刹必须湿漉漉,那老婆饼里一定要有老婆咯。

@爱美的小胖子法官机智被告一顿操作猛如虎,看战绩零杠五。对对对,你说的都对,但无主题油渍不是水渍,驳回!
@新加坡有点牛总感觉湿巴刹成了背锅侠,不管在哪,小心为上!

@哎呦不错哦只有我关心孙芳和男友处了8年,还没结婚,只能称呼双方是男女朋友嘛~我倒是觉得这俩人矫情,大惊小怪的。

@只为遇见你行百里者半九十,致敬孙芳和男友的死磕精神!8年的青春在维权。

那看完此文的通心粉,你支持维权8年的孙芳,还是“背锅”的湿巴刹呢?再或者你有没有在新加坡滑倒维权的经历呢?欢迎戳“写留言”告诉我们哟~

1 新元 = 5.15058 人民币1 人民币 = 0.194153 新元(*截稿前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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