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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业主下周起需申请营业执照!
这一政策能否减少新加坡现在共享单车乱停,乱放,乱丢,大量被破坏的现状!!
有意在本地提供共享脚踏车服务的业者须从本月8日起向陆路交通管理局提呈营业执照申请。
申请日期将在今年7月7日截止,现有业者若在期限内未提交申请,就须在申请日期截后立即在本地停业。
陆交局今天发文告宣布共享脚踏车业者营业执照的申请详情。
陆交局指出,在申请日期截止后,无牌营业的业者可面对最高1万元罚款,或坐牢不超过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若业者仍继续无牌营业,每天将另外罚款500元。
国会是在今年3月通过停车处(修正)法案(Parking Places (Amendment) Bill),以加强管制提供“无车桩”共享服务的业者,以及胡乱停放共享脚踏车的用户。
根据修正法案,提供“无车桩”共享服务的脚踏车、电动脚踏车,以及电动踏板车等个人代步工具的业者须申请执照。
在新的执照框架下,业者可在公共空间提供最长两年的共享脚踏车或个人代步工具服务,但必须遵循陆交局所设的规定,例如车队数量必须受限。
违反执照条例的业者可被令缩减车队,或是面对最高10万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违例业者也可能被令暂时停业,或是吊销执照。
业者也须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用户不随意停车。
在同一年内胡乱停放共享脚踏车超过三次的用户,将被所有共享脚踏车业者暂时禁止租车长达一年。
此外,业者也须与陆交局分享相关营运数据。
有意申请执照的业者可上网提交申请——https://www.lta.gov.sg/content/ltaweb/en/walk-cycle-ride.html
希望这一计划的提出能够帮助新加坡解决共享单车陆婷,乱放,随意破坏的问题。
本来是要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工具,却因为一些原因,影响着大家的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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