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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禽兽男 精虫上脑 强奸非礼亲生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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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34岁的男子因强奸自己的亲生母亲,昨天(14日)在强奸、非礼和严重骚扰三项罪名下,被判坐牢16年和鞭打18下。

连副检察官都表示 无法理解为何有人会做出如此的行为!

受害者残酷地遭受自己的亲生儿子性侵,在所有英语词汇中,没有任何一个词汇能够贴切地形容她当时内心的恐惧。
 

这起事件发生在2013年,虽然被告与受害母亲关系并不亲密,但受害人依旧邀请儿子前来与自己和她的第二任丈夫一同居住在一房式的组屋单位内。

由于被告无处可去,所以受害人在与丈夫商议后,决定让儿子与他们一同居住,而他们狭窄的组屋单位仅有一张床、一个橱柜、一张小桌子、一间厕所和一个临时的厨房。

为了儿子,受害者与丈夫挪出空间,让被告能够睡在靠近床脚位置的床褥上。

虽然这么做对这对夫妻造成不便,但母亲从未认为与儿子一同居住会对她造成危险,毕竟是她的亲骨肉。

然而,在2013年10月4日凌晨2点30分,被告趁53岁的母亲独自在家中熟睡时强奸她,“永远打破了母子之间的圣神纽带”。

当时仅有母子两人单独在家,被告用身体压着母亲,虽然母亲哭喊着要儿子停止,但他仍然继续非礼和强奸她。

这名50多岁女子被强奸后,内心遭受到严重的创伤,进而患有急性压力疾患(Acute Stress Disorder)。

被告在前年开始的审讯中,作证时坚决否认强奸母亲,只承认当晚因为酒喝多了,所以回家后掀起母亲的睡裙想看她的私处。

然而,在昨日审判时,由资深律师Harry Elias带领的律师团队反驳道,被告是被母亲和她的丈夫诬陷。

他们“串通好提供虚假资料,污蔑被告强奸自己的母亲,目的是要将他永远赶出家们,以及他们两人的私人空间”。

律师表示无可争议的是被告的母亲和其丈夫都认为被告“很烦”,甚至是他们的“眼中钉”,所以“他们才会想要将他赶出去”。

检察官直接回击:“当辩护律师提出受害人可将双腿交叉,来防范自己被强奸时,也同时意味着受害人又因为辩护律师的言语,再次受到伤害。”

“在多次被儿子性侵后,她(受害人)又再次于审讯时,被问及许多无耻的问题,(辩护律师)试图将她描述成一个可怕的母亲,甚至是一名YIN~DANG的女人和一个骗子。”

“这种有关于女性有能力抵抗遭受强奸的言论,非常荒唐。在现代的21世纪中,无论是在法庭内或外,都绝对无法容忍类似的言论。”

被告的继父作证时坦承,被告住在他们的一房式组屋是很不方便,但也不会因此而诬告他,大可以向肃毒局据实举报他在家中吸毒就能足以让他搬走。

好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经过过去两年共进行了18天的审讯。高等法院今天以三项控状,分别为强奸、非礼和严重骚扰的罪名,给被告判刑,坐牢16年和鞭打18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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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圈房产专栏作者:吴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