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新加坡母亲去世后,遗嘱将遗产留给两名儿子和两名孙女,另外两名儿子则未获分配。兄弟间关系因此紧张,后来叔叔从毛里求斯飞到新加坡调解,提出由遗嘱受益人从出售母亲房产的所得中,各拿出30万新元给两名兄弟。两人当时口头同意。
2021年,位于英康路(Eng Kong Road)的半独立式住宅以500万新元出售。签署买卖选择权时,David要求弟弟Franklin签署协议,承诺将共计60万新元分给另外两名兄弟。两人签了手写协议,但Franklin隔天发短信称自己是在胁迫下签字,并表示不同意协议。房产于2022年4月售出,款项由两人分得,但60万新元仍未转给兄弟。
10月19日,法官裁定手写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命令Franklin向两名兄弟支付60万新元。法官认为,Franklin关于经济胁迫等理由不足以推翻协议,并指出他显然希望从房屋出售中获利:买家出价500万新元,比银行估价高出逾一成。
判决也处理了兄弟间其他遗产纠纷。David获判可向Franklin追讨英康路房产的3万9300新元欠租及租金收入;Franklin提出的若干“超额租金”和房产税索赔遭驳回。法官还命令David说明一个装有母亲贵重物品的蓝色公文箱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