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法学教授:污名化”公知”,好比青楼女子互骂

“公知”如今在中国的微博上已经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骂人的词汇。谁能想到,这个词刚出现时,作为“公共知识分子”的简称,是完完全全的赞美词,当时一旦被媒体“册封”为公知,立即士林仰望,动见观瞻,名满天下。未经几年,今日若被人称为公知,绝大多数知识分子恐怕要脸色愠怒,或者反唇相讥,或者翻脸骂人。词汇还是那个词汇,含义却迥然相反,悠忽几年,由褒到贬,简直是语义学上的沧海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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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知”一词在大陆的命运约相当于“名嘴”在台湾。台湾戡乱时代结束后,社会逐渐开放,电视媒体上时事节目大爆炸,如洪太尉打开伏魔殿放出百千好汉一般,产生了众多思路清晰、辩才无碍的电视评论人,指点江山评说时事,从政坛纷争到娱乐八卦无所不涉猎,被称为“名嘴”。其实直到今天,名嘴们在台湾也居于很高的社会地位,几乎就是社会明星。但同“公知”一样,“名嘴”一词也被污名化,在某种程度上指代那些夸夸其谈,为了哗众取宠或者背后名利而不惜胡说八道的评论人。

平心而论,“公共知识分子”从来都是社会所需要的高尚职业,不管是全职还是兼职。公共知识分子非工非农,他们不能生产粮食也不能制造手机,所谓“肩不能抗手不能提”(当然现在很多公知也是很注意健身锻炼的,还有开餐馆的)。但对于一个健康运行持续发展的社会来说,他们有两个更为重要的任务,即制造思想(或想法),或提供批评。社会的发展不仅需要面包汽水飞机大炮,也需要制度和思想。社会本身的组织结构,并不亚于任何一台高度复杂的机器,它需要制度和规则以提供秩序,需要辩论对话以将各种利益平衡进决策和执行体系,也需要经常被指出毛病所在以得到检修维护。

公共知识分子的最简单也最容易的作用是提供批评。他们当然和其他阶层一样,是一个社会大体系的一部分,但他们在体系内居于思想上或者人身上相对独立的地位,因而被期待能对体系的问题提出可信的检测和指正。事实上,一个希望能持续运行并不断健康演进、勇于自我更新的社会,会通过特别的制度设计,如学术自由、出版自由、言论自由等,保障这个群体的相对独立性。反过来,如果这个阶层或者其中的某些人,背弃其自身当有的独立品格,也会被公众所不齿。

“公知”被污名化,是“公知”一词的异化还是那些当初被公众寄以厚望的公共知识分子的言行背离了这个词的本来含义?在中国当前的语境下,有两个原因可以提出来供探讨。一个原因是中国社会所推出的公知自身素质严重不足,整体上尚配不上“公共知识分子”这个称号及其对这个职业阶层的基本要求。大多数活跃的公知缺乏最基本的职业素养。要成为合格的公知,既应该在某一门专业方面有坚厚的修养,也应该对社会整体有宏观的事业和深刻的洞察力。微博上活跃的公知,很少有同时具备这两方面能力的。第二,公知作为批评者本身,应该在遵守叙事和对话规则方面具有最基本的素养,比如不可造谣,不可未经尽职查证即传播流言,不可以意识形态和个人立场方面的偏见扭曲事实。当然,这并不是不让公知们坚定追寻自己的信念和为信念发声,但是一切都必须遵循一个“宇宙真理”:一切以事实为根据,一切言论都不能背离事实。真才是善和美,否则一切以“公知”身份所为的言行都没有意义。坦率地讲,微博上的公知,在这方面确实差强人意。

当然,不可否认,“公知”被污名化还有另一个重要原因,即体制内外确实有一些人,不愿意听到知识分子对体制或者是社会问题的批评,或者厌恶和自己意见相反的批评,因而竭力对批评者本身加以抹黑和诋毁。讽刺的是,经常见到很多本身就是“公知”的微博大V,自己就有着几十万成百万的粉丝,却动辄称论辩对手为“公知德行”,以此来彰显自己的冰清玉洁,如青楼女子以职业身份互骂一般,让人感到荒诞不经。

大转型的时代泥沙俱下,“公知”的模糊定位及随之而来的污名化,也许有其自身的道理。但无论如何,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昌明的政治和自由繁荣的社会,需要能够提供思想和批评的公共知识分子。甚至是当下的中国,我们也不可否认,也正是那群被污名责骂的公知在为平反一个个冤案鼓与呼,为弱势群体的利益而奔走,在为捍卫基本的价值观而呐喊。当然,能做的还有很多。社会需要前进,而公知们自身尤其需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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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王江雨博士为新加坡国立大学副教授、亚洲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海外优秀学者讲座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与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商法、中国法律传统,以及中国公司证券法。为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英国牛津大学校友。近年来多关注新加坡政治与国际关系。本文首发于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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