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国内税务局(IRAS)日前发布文告称,将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征收进口数码服务消费税,提醒公众和海外数码服务供应商注意按时纳税。新加坡政府决定征收进口数码服务消费税,目的是为了应对电子商务日渐普及的大趋势,防止数码经济发展对财政收入造成冲击。
征税对象为年度总体营业额超过100万新元,且在12个月内销售给当地消费者数码服务超过10万新元的商家都必须做海外商家注册,并开始征收消费税。
目前,已有100多家海外数码服务供应商在海外商家注册机制下注册,并将从明年元旦起向本地消费者出售数码服务时,收取消费税。数码服务包括从流动平台下载的数码内容应用、电子书、数码影片等,以及供订阅的媒体内容如新闻、杂志、影音串流、网络游戏等。从海外空运或邮寄到新加坡且价值不超过400新元的货品,消费者无需缴付消费税。
该项税收由新加坡副总理兼财政部长王瑞杰于2018年在政府财政预算案中提出。据政府估计,征收数码进口服务消费税每年可为新加坡带来额外约9000万新元收益。
新加坡国内税务局文告提醒消费者,商家是靠付费与账单资料来判断消费者是否在新加坡,不允许个人使用国外地址,误导海外数码服务商家,从而逃避缴付消费税;消费者也不能使用本地商家的消费税注册号码从事非商业交易,把消费列为商业用途,进而得到税务回扣的做法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