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所有开放式按摩场所经营者须从2026年12月1日起申请执照

新加坡警察部队(SPF)于2026年11月5日宣布调整按摩场所监管制度。新制度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生效,开放式按摩场所经营者将不再享有执照豁免,必须申请执照并通过适任评估。

申请者还须提交相关土地规划批准文件,证明场所获准用作开放式按摩场所。现有经营者可在2026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的一年宽限期内继续营业,但须在宽限期结束前取得第三类按摩场所执照及员工所需批准,否则必须停止营业。2027年6月1日前取得执照者可享有50%的执照费优惠。

所有开放式按摩场所经营者也必须遵守相关要求,包括按摩服务须始终让场所内外的顾客及公众清楚看见;场所不得设有房间、隔间、帘幕或其他设施,让按摩服务能在隐蔽环境中进行。

国家发展部长徐芳达表示,自2026年1月以来,建屋发展局已针对已售及出租店铺中涉及不当性交易活动的26起个案采取行动,包括协助店主驱逐违规经营者,以及终止一间出租店铺的租约。他说,国家发展部将继续与警方合作,清除社区内这类不良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