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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国会声明:干了13年还靠一栋房子巩固权力未免太悲哀!

今天(7月3日)中午12点30分左右,新加坡总理李显龙针对弟妹的指控及围绕在李光耀故居拆与不拆的纠纷一事,在国会以中英文进行演讲。

(点击最下方“阅读原文”观看李显龙国会声明视频,从39分20秒开始为中文演讲部分。)

在这次公开声明中,李显龙详细解释了李光耀故居纠纷的来龙去脉,并坦然回应了弟妹对他滥权的指责。

关于李显龙兄妹三人在李光耀故居纠纷的前情,请戳:

一篇漫画看懂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和弟妹决裂始终!(最完整版)

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公开向国人道歉后,弟弟李显扬又提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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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新加坡总理李显龙被弟弟妹妹公开指责! 到底怎么回事?

一、英文声明

关于此次回应

尽管弟妹指责毫无根据 仍要在国会公开回应

李显龙总理解释为何要召开此次国会公开回应时说,尽管弟妹对他和新加坡政府的指责毫无根据,但已经破坏了新加坡的国际声誉。如果他不公开回应,就会打击新加坡人对政府的信心。

在宪法下,担任总理者是取得多数国会议员信任的人,而作为总理,他有责任向议员们做出解释,并在国会里反驳针对他和政府的指责。

他别无选择,必须及时并公开地做出回应。

以下为李显龙总理发表的题为“欧思礼路38号:滥用权力的指控”的声明。

他指出,弟妹的指责主要涉及3个方面:

1、针对故居处置选项而成立的部长委员会;

2、与故居物品有关的赠予契据;

3、针对妻儿裙带关系以及李显龙本人想用故居巩固政权的指责。

他说,很多国人都对这次纠纷感到难过,也厌倦了争端,希望争端就此结束,而他本人也对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感到难受。他就此再次向国人致歉

他说:“如果我的父母亲还在世,这个争端对他们所可能造成的苦痛也令我这个儿子感到心痛。”

他表示,自己无意在国会指责弟妹,家庭内部私事还是要私下解决,“但那些公开的事,我有必要解释,做出交代。”

李显龙总理将把他今天在辩论中的讲话,另外以声明的方式在国会外发表,这不受国会特权保障。

关于故居问题

李光耀多次表明死后拆除欧思礼路38号故居

李显龙总理说,关于欧思礼路38号故居,绝大多数新加坡人都清楚李光耀的想法——他希望逝世后,房子能拆除。

2010年,柯玉芝去世后,李光耀在2010年10月27日致函内阁,要求把他的意愿记录在案。

李光耀说:“针对这件事,我和家人有过多次讨论。他们都同意我的看法:欧思礼路38号不应保留下来,变成那种任人踩踏过的遗迹。他们可以拍照或想做什么都好,但我走之后,就应把它拆了。”

内阁确实收到了他的信函。

几个月后,即2011年1月,李光耀出版了一本书——《李光耀:新加坡赖以生存的硬道理》(简称《硬道理》)。书中也提到了房子去留的问题。

李光耀在书中写道:“我已经对内阁说,在我死后就把它拆了。”

李光耀再一次解释说,自己不希望房子呗搁置直到成为一片废墟。房子是100多年前所建,缺少地基,保留成本会很高;但如果拆除房子,土地规划条例可改变,土地价格和周围地价则会升高。

不过,《硬道理》这本书出版后,引起了公众强烈的反弹。许多新加坡人并不同意他的看法

李光耀2011年7月会见内阁重申拆除意愿

2011年5月,李光耀卸下内阁职务,并且决定再次记录他的想法。

同年7月,李光耀致函内阁,郑重重申希望拆除房子。

隔天早上,李显龙看到信时,马上邀请他在内阁成员面前做陈述。

李显龙总理说,自己当时认为以父亲坚强的性格与信念,与部长们会面等于给他一次机会,让他像过去那样说服内阁,最终同意拆除房子。

李光耀答应出席,并在当天下午与内阁会面。不过,部长们都一致反对拆除房子

李显龙总理称当时考虑到自己既是他的儿子也是总理,身份上有冲突,是唯一一位没有表达意见的内阁成员

李光耀曾与家人商讨故居处置问题

说服内阁失败之后,李光耀仍在思考该如何处置房子。他曾经和家人共同讨论如何能拆除房子,重新发展这块地。

其实在内阁会议之前,李光耀已经与家人讨论过其他处置方式。例如应该把这处房产划归谁来继承,是否留在一个或几个孩子名下,或是否在逝世之前就拆掉它,还是等死后重建后把收益捐出,以及如果这么做,是否由3个孩子联名捐款,又要捐给哪些慈善机构等等。

李显扬在家庭讨论中建议父亲把房产馈赠给国家,当然前提是房子必须拆除,在原地重建一个公共公园。

李显龙总理说,他当时认为这建议值得考虑,但也提出另一选项:拆除房子并依父亲的意愿重新发展,再把房产卖掉,将收益捐作慈善。

李显龙当时问过李光耀倾向哪个选择,李光耀选择了李显龙的提议。

李光耀同意装修欧思礼路38号故居

2011年8月,李光耀最终决定将房子划为给李显龙并告知家人。

何晶和李显龙都清楚父亲的意愿,也知道母亲柯玉芝生前的想法。于是他们想出一个方案——装修房子,完全改变房子内部。为保护隐私,拆掉私人空间,保留有历史意义的地下饭厅;强化房子的结构,重建生活空间,确保能继续住人。

当时,李光耀接受了这个装修方案。

李光耀:想保留故居 就要翻新让人居住

2011年12月,李光耀告诉家人,最好应在他死后按照李显龙和何晶提出的装修方案,马上重建。

27日,李光耀第三次致函内阁。

李光耀说:“我知道内阁成员一致反对我拆除欧思礼路38号的想法。我重新思考后已决定,若需要保留欧思礼路38号,房子的地基必须加强,整栋建筑也要翻修,然后让人继续居住,因为建筑空置着,一定会逐渐失修并且腐烂。”

李显龙和何晶因此按照他的指示去做,这一过程也没有隐瞒家中任何一个人。

李显龙总理说,他和何晶电邮了大家,包括父亲、李玮玲、李显扬和林学芬。


当时没有1个人提出反对。

李光耀授权申请重新发展故居

随后,李光耀约见了建筑师,同意了加强地基和装修的方案。

2012年3月28日,李光耀签名授权,向市区重建局提呈了发展申请。该局同年4月17日批准了申请。

李显龙总理称,这就是当时的处理方式,直到李光耀去世,没人提出异议。

遗嘱宣读仪式上首次分歧

李显龙总理与弟妹在2015年4月12日的遗嘱宣读仪式上首次就李光耀故居去留出现分歧。

李显龙总理说,李显扬当时第一次反对父亲生前已批准的修建方案,并要求立即将故居拆除。

“我对此感到惊讶。我当时指出,李显扬的立场与全家人之前讨论和同意的方案不同。但由于李玮玲说她有意继续在旧屋居住,所以不可能立即拆除旧屋,而父亲在遗嘱中也表明要让李玮玲按她的意愿住在旧屋。”

李显龙总理与弟妹当时也讨论隔天李总理在国会上应就李光耀的遗愿说什么。李显龙总理本想公开李光耀2011年12月27日写给内阁的信,包括如果保存故居如何处置,以及完整的“拆除条款”。不过李显扬和林学芬当时反对这个做法。

李显龙总理仍决定要让李光耀的看法记录在案,也让新加坡人理解李光耀的真实想法。

不过当天傍晚,李玮玲和李显扬抢在李显龙之前发声,包括了拆除条款全文。

李显龙避免利益冲突

李显龙总理说,他没有参与任何有关欧思礼路38号的政府讨论和决定,也转让了故居的所有权给李显扬。

李显龙不确定为何还有围绕故居的争执

李显龙总理表示,他不明白为什么李光耀故居还能引起争执。

他说:“一个可能是弟妹和我之间的看法不同,而分歧在于这个问题:除了拆除,我父亲对房子有什么想法?”

他说:“那是黑白分明,不全则无,不管如何就是拆除房子?还是如果拆除是不可能的话,他准备考虑其他的选项?”

李显龙回应“滥权”指责

不让政府慎重考虑就强行拆除故居 才是滥权

李显龙总理说,如果作为新加坡总理的他,在没有让政府慎重考虑替代方式、经正常程序就拆掉故居,就因为这是他父亲所要的,这才是真正的滥权。是违反李光耀所建立起的整个法治条规和整套价值观。

李显龙总理的弟妹昨天(7月2日)指责他即使自请回避部长委员会的事务,但参与的部长都是他的下属,委员会也不可能不受他影响。

李显龙认为,弟妹这么说也等于在说国会本身,这根本不可能。

他指出,当一人可能与事件有潜在的利益冲突时,回避是标准作业方式,也就是不让自己处理那起事件,交由其他人处理,比如他的副手,或其他资深同事。

所以,他从没有参与38号欧思礼路故居的事,没针对故居事宜参与讨论或做决定,由副总理张志贤全权负责。

李显龙:弟妹的指责是无稽之谈

李光耀去世后,李玮玲和李显扬把欧思礼路38号的一些文物赠与国家文物局。

李显龙总理说:“我的妹妹和弟弟指责我通过不当途径获取他们和文物局之间的这份契据。他们说我以总理的身份获取契据并交给我的律师是错误的。我不同意。赠与契据是由我的妹妹和弟弟签署,他们是遗产执行人。我是三个遗产受益人之一,我有权在弟弟和妹妹(订立契据)前获得他们征询我的意见,不过他们没有这么做。

2015年6月,黄循财部长就一场关于我国建国元勋的重大SG50展览向我报告进展。他告诉我展出的包括一些欧思礼路的文物,并描述了赠物的附带条件。他随后把这份我没见过的契据交给我。

身为总理,我绝对有权阅览契据。阅览之后,我非常关注文物局所答应的事项。那些条款既繁苛又无理。比方说,文物局每展出那些文物,也得一并展示“拆除条款”的前半段。但仅是前半段,段落中说李先生希望在我妹妹不在旧屋居住后拆除旧屋,而不包括说明房子如果无法拆除,李先生希望如何处置的后半段。只局部和选择性地公开“拆除条款”将误导公众对于李先生意愿的看法。更何况,我的妹妹和弟弟已对外宣布那是捐赠。

但实际上他们在细则中设定了条件——任何时候如果违反契据条款,他们能立即以一元的价格索回所有文物。因此这根本不是捐赠,他们误导了公众。

李光耀伉俪生前向文物局捐赠多件物品,而他们从未如此变相施加任何这类条款。李玮玲和李显扬施加于文物局的条件是错误的。

作为总理,在发现事态后,我必须采取行动,否则人们会错误以为我也参与其中。就因为我以总理的公职身份阅览了契据,就说我不能与家庭成员提及这件事,这是无稽之谈。”

儿子李鸿毅、妻子何晶没有利用裙带关系

李显龙总理指出,弟妹就裙带关系提出指责,涉及他的妻子和儿子,指责他要保留欧思礼路38号,以继承父亲的可信性,稳固自己的地位。

李显龙总理称,儿子鸿毅已经在FB上公开表明他对政治没有兴趣,自己也从未推他从政。

妻子何晶是淡马锡控股首席执行长。作为首席执行长,她对由林文兴担任主席的董事会负责。淡马锡控股作为一家公司,必须对它的股东负责,也就是王瑞杰部长领导的财政部。

李显龙总理有足够信心林文兴和王瑞杰清楚良好公司治理的意义。首席执行长由淡马锡控股董事会委任,这项委任得到总统肯定,而总统顾问理事会会向总统提供建议。如果何晶行为不妥,他毋庸置疑淡马锡控股的董事会、总统以及总统顾问理事会知道他们的职责是什么。

他说,“至于这座房子,如果我在做了你们13年总理之后,还需要用这样具魔法的房子来巩固我的权威,我一定是身陷非常悲哀的处境。如果真有这样的魔法效应,那么新加坡就处在一个更令人悲哀的处境。

二、华文发言

双重身份 处于两难

李显龙说:“我在英语的演讲中,详细的解释了这场纠纷的来龙去脉。在父亲过世后的这些年,身为李家的长子,我尊敬、也愿意遵从父亲的遗愿。我也竭尽所能化解跟弟妹之间的分歧。身为总理,我必须照顾到国家的利益,让政府公正地处理李光耀先生故居的后续。

在双重身份之间,我处于两难,但我尽力做到公私分明。

作为总理,我知道不能够为了息事宁人,而对弟妹的指责置之不理。他们的指责损害了人民对政府的信任,也影响了新加坡的国际形象。

因此,我必须在国会澄清事实、说明真相,表达我和我的团队捍卫清廉政治和依法办事的决心国会是议论国事的庄严场所,议员可以自由地在这里向政府问责、作出批判。

今天,我也要坦坦荡荡的接受议员的质询、问责,这当然包括反对党议员。我一定要把事情说清楚,以消除任何的疑惑。

李显龙再次道歉

李显龙也再一次向所有新加坡人道歉:“我们的家事,关系到情绪的问题,很难得到圆满的解决,不过我还是希望,有朝一日,我和弟妹能够和解。

国是为先,我必须维持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向人民保证,这还是一个清廉有效,大公无私的政府,因为这是新加坡赖以生存的最宝贵的资产。

对于这场家庭纠纷所引起的困扰、混淆和不安,我再次向大家道歉。”

李显龙不会上法庭起诉弟妹

李显龙总理称:“很多人问我,为什么不采取法律行动,挑战遗嘱、起诉诽谤,或是采取其他法律行动制止这一切,为自己正名。

这些都是合理的问题。

我考虑过这种选择,但最终没有那么做,我有充分的理由。如果在其他任何情况下,我肯定会立刻起诉,因为滥权的指责毫无根据,非常严重;它不止是针对我个人,而是整个政府。

但是,起诉弟妹会进一步破坏父母的名声。我们毕竟是兄弟姐妹,都是父亲的孩子。

这样的过程可能会持续很多年,给新加坡人带来更大的困扰。

所以我不会在法庭解决这个问题。”

李显龙:我所维护的精神遗产不仅是一栋老房子

李显龙重申:“我们在新加坡建立起一样特别的东西,那就是一个和谐、多元种族和任人唯贤的社会;一个公平和公正的社会,每个人都必须遵循同样的规则。

无论你是部长或是普通市民,无论你是总理或是建国总理的孩子,都不凌驾于法律之上。”

李总理强调,在新加坡,每个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

“李先生比任何人都清楚这点。当这起不愉快的事件尘埃落定后,人们必须知道政府的运作方式是透明、公正和正当的;必须知道在新加坡,就连李先生的故居和他的愿望都必须接受法治;以及他所建立的政府经得起名誉和诚信上强烈及不断的抨击,不仅不受沾污,反而变得更坚强。”

李显龙总理认为,建国总理李光耀留下的精神遗产不仅是一栋老房子,而是新加坡和国人所维护的价值。

三、其他人发言

张志贤发言

主管公共服务事务的副总理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张志贤今日在国会发表题为“欧思礼路38号:部长委员会”的声明。


张志贤目前领导了李光耀故居处置委员会。

1. 公共服务领域极为重视诚信也须遵守行为准则

副总理张志贤提到,所有部长都必须遵守1954年执行至今的行为准则,不可以指示或要求公职人员做出可能违背公共服务核心价值观的事情。同时,公共服务领域也有一套行为准则,不能做出任何会让人觉得公共资源被用于推进政党政治目的的行为。

对于李显扬对何晶不应代表总理公署行事,因为她没有在总理公署担任任何职位的质疑,回应道:

李显扬上月22日指何晶在李光耀病危入院隔天,擅自取走李光耀的部分历史文件。何晶隔天回复说,她是在李显扬等人知情下,通过总理公署把文件借给国家文物局充作展览用途。

2. 政府不能把决策责任外包


张志贤副总理也对委员会职权范围的第一部分:为何政府需要牵涉其中?做出了回应:

政府有责任考虑任何有历史遗产意义的建筑物的公共利益,也有一系列的权力来公告限制或征用这些建筑物。副总理张志贤强调,政府非但有执行的权力,更有义务来决定怎么做政府不能把决策责任外包。

无论如何,任何一届政府都得决定并执行决策。

3. 独立时期的建筑物很少 有呼声保留它们

独立时期的建筑物新加坡已经很少了,且已经有呼声要保留这些历史建筑,比如新加坡信托局在中峇鲁所建的几座组屋。

自1960年代到1980年代,政府清除了成片的住宅区并拆除很多建筑物以便进行城市的重新发展,为土地稀缺的新加坡腾出空间以建新的建筑物。

因为当时必须尽快满足人民安居,以及工业和商业用地的需求。

4.李玮玲和李显扬有机会表达意见 但没理由不满

如果委员会没有征询李玮玲和李显扬的意见,那会是很严重的疏漏,他们也有理由因为没有机会表达意见或进行澄清而感到不满。他们既然有机会提出意见,就没理由不满。

5. 现在就探讨故居处置 是为谨慎起见


政府目前仍不需要对故居的处置做出任何决定,但为了谨慎起见,最好现在就开展探讨过程,在为房子做出任何决定之前,尽可能考虑各种可选项。

举个例子,如果李玮玲医生选择在近期内搬出该房子,那到时候就必须为做出一个如何处置房子的决定。

6. 委员并不会采两极化做法

在探讨如何处置房子时,委员会并不会采取一种“不是这个就是那个”的处理方式。委员会并没有先入为主的看法,认为该房子一定要按原貌保存下来,或者一定要被全面拆除。

其实,委员会的处理方式是去研究并准备一系列可用于处理该房子和邻里环境的方案,这样一来,未来的新加坡政府就可以在必要时,对此做出一个周全的决定,而且由始至终将李光耀先生的看法考虑在当中

刘程强发言

李家事件在社交媒体上展开犹如丑陋马戏团演出

工人党秘书长刘程强也在国会上发言时表示,解决李光耀故居问题的正确平台应该是法庭,而不是社交媒体。他指出,这起事件在脸书上展开,犹如一出丑陋的马戏团演出。

 司徒宇斌发言

任何决定必须“合情合理合法”

波东巴西区议员司徒宇斌发言时说,针对欧思礼路38号事件,公众意见分歧。新加坡人主要有两大关注点:

1、政府为何要成立部长委员会,来考虑跟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个人意愿不同的选项?

2、这个事件为何需要在国会上辩论?

司徒宇斌,当他面对伦理道德复杂的难题时,他都会记住这句话“合情、合理、合法”。他认为政府成立部长委员会考虑保存李先生故居的可能是否合情、合理、合法?

考虑了所有因素后,他认为答案肯定是‘是’

司徒宇斌也说,国会今天不是来解决家庭纠纷的,而是针对总理和内阁被指滥权一事进行辩论的。总理和政府的诚信收到了质疑,新加坡人有权知道关于这些指控的细节。

郭庆亮发言

李显扬、李玮玲也应该出来说清楚

官委议员郭庆亮在发言时指出,欧思礼路38号事件是私事,李总理在国会上解释了很多,为了公平起见,李显扬和李玮玲等相关各方也应该出来解释清楚,国会并不是解决这件事的合适位置。

扎吉哈发言

事件涉及原则问题

蔡厝港集选区议员扎吉哈说“如果李家一些成员因为家庭地位就觉得他们可以不受政府的决定约束,那就错了。这会开创一个错误的先例。”

他说,过去几十年来,许多新加坡人的房屋和土地都被政府征用去发展组屋或地或作为为文化遗产保留。这些人都为更大的国家利益牺牲了个人利益,并不是每个人都是自愿牺牲。

以上内容参考自《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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