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总理妹妹发文揭发:李显龙为达目的,竟这样“骗”亲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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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新的脸书贴文,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的女儿李玮玲,指其已故父亲曾受到哥哥李显龙的误导,误以为欧思礼38号故居已经获政府宪报。

李玮玲指,这是哥哥显龙坚持要爸爸更改遗嘱,把故居交给他的一个背景。

李玮玲指出,在2012年9月6日,父亲写给律师柯金梨,指“尽管故居已被宪报为文化遗产,不过我仍是所有人。”,以及“房子仍是我的,我可在遗嘱中让玮玲继续留在那房子里住。”(But the house is still mine and I can in my will give Ling the right to stay on in the house.”)

李玮玲续言,哥哥李显龙最终说服了父亲,指既然欧思礼故居已“宪报”,保留父亲在遗嘱中要求拆除故居的指示是无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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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李显扬在2018年的贴文,提及父亲要拆除故居的决心“毫不动摇”,因为他不希望房子最终变成一个供人崇拜的遗迹,他留给新加坡的是他自己而不是他的故居。

他提到李光耀被迫重新考虑拆除选项,因为总理坚称把欧思礼路故居宪报为文化遗产是无可避免的。李显扬也提到,在2011年10月3日,父亲寄给孩子们的电邮指“李显龙作为总理,已经表示他将把欧思礼路38号列为文化遗产”。

李显扬指李光耀对2012年代专修计划曾持怀疑态度。

至于李玮玲则在今天的帖文指出,李光耀在2013年后期就开始质疑欧思礼故居获宪报一事。她称父亲曾与柯金梨讨论,在他离世后撤销宪报的可能性。

她说,李光耀关注政府可能在他离世后,改变方向让李显龙得益。父亲让柯金梨重温他在2012年11月2日遗嘱的内容。因此父亲在签署2012年12月遗嘱时,是清楚知道先前遗嘱的内容的。

李玮玲称,父亲和柯金梨的讨论有关修改2012年遗嘱。两人间有一些来往电邮记录了他们的讨论和父亲的指示。

她指出,有鉴于父亲认为政府可能会在宪报欧思礼路故居一事上”U转“,可能促使父亲重新保留拆除故居的条款,以及让她继续住在故居的权利。

在上月30日, 李玮玲在个人脸书公布一则誌期2013年12月12日的电邮,并在贴文中指责,其兄长一再指责其兄嫂,即李显扬妻子林学芬有份参与并促使父亲李光耀签署2013年12月的遗嘱。

在2017年,李显扬和李玮玲发表联合声明,指责哥哥在欧思礼路故居的拆除议题上,涉嫌滥用其职权和地位,来推动个人议程;使得总理随后在国会发表声明,反驳弟妹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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