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总的来说是安全的,但防不住偶有意外。
昨天就有个47岁的女人,因为一场5年前的意外,要状告新加坡公用事业局(PUB)!
而且她不仅仅是告政府部门那么简单,她还索要赔偿高达500万新币。
这么猛又是为何,咱们来看下~
女子掉进下水道摔出一身病
这个事情还得从5年前讲起。
当时还在做会计工作的陈慧萍(化名),路过实龙岗上段的交界处,不知道怎么没注意摔进了下水道。
重点是这个下水道据说有2米深,当时也竟然没有孔盖。
这么深摔下去,陈慧萍当然不可能什么事都没有。
事实上摔得还挺严重,当时她被诊断多处手上,脚踝骨折,身体11个不为都有不同程度的擦伤跟磨损。还有腰椎间盘突出。
更可怕的是造成了一些后遗症。
后来经过治疗,皮肉伤虽然恢复了,但她没办法跑步、走路姿势也跟之前不一样,四肢都有疤。
腰椎间盘突出,导致了她时不时就腰疼,坐下来超过一小时,脖颈也会疼,而且神经也有损伤,右手也不能大幅活动。
据说连生育能力也受到影响。
简单来说就是她这一摔,摔惨了。
除了身体上的问题,貌似心理精神这块也不大对劲。
比如创伤后头痛,经常焦虑恐慌,恐惧洞穴,做噩梦,经常拿病假,也导致她不能稳定做一份工。
除了这些,她还说自己有那种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重度抑郁症跟精神分裂。。。
听起来是体无完肤地惨。
但也不知道为什么,距离她掉进下水道已经过去5年,到昨天她才起诉告公用事业局。
而且这一告明显是要让公用事业局脱下一层皮。
据陈慧萍的代表律师讲,公用事业局对陈慧萍的伤情至少得负起7成责任。所以陈慧萍一开始是打算要2000万新币赔偿的。
可能后来有人说离谱,她才改成了500万。。。
500万新币赔偿金,赔偿她身体精神损失费、不能稳定工作、不能生育、将来的医药治疗费用等等。
简单来说就是后半辈子就等着这500万包了。
可是重点是,公用事业局他们认吗?
错在谁身上
如果按陈慧萍讲的,当天早上她是出门买燕窝的,走路的时候也有看路,而那个下水道口“被树叶遮住”。
来源:st
在她看来只能看到“一大片黑影”,谁都不会想到是个坑。
她说她当时看到现场有工作人员,但他们在聊天,没有人跟她说有危险,导致她继续往前走。
结果回过神来的时候她已经入了坑并且往下掉,当时她双脚着地,之后是屁股,再之后才是脊椎跟肩膀。
疼痛发作的顺序倒是没听出问题。
那么重点就在于到底陈慧萍是在怎么样一个情况下掉进去的。
公用事业局的辩护律师讲的完全是另外一个版本。
事发当天,他们有3个工作人员在现场检查下水道。当时陈慧萍看到了,并没有绕道的打算,就直接往前闯。
结果自己栽坑里了。
而且对于陈慧萍所说的种种伤势,比如那些后遗症跟残障程度,公用事业局的辩护律师也是否定的。
所以基本公用事业局这边的态度就是,陈慧萍是自作自受,又不甘心白摔才在那里跳脚要赔偿。
另外一方面也不能确定陈慧萍是不是有精神分裂症,而且就算是有,这个精神分裂到底是不是摔出来的也得再研究研究。
目前审讯还在继续。
网友讨论:不如去买Toto
陈慧萍能不能胜诉可不好说。
反正现在本地网友也是各持己见👇
“这个也很滑稽了。我猜她是走路看手机没看路才会这样。”
总结起来网友的看法,基本上认为陈慧萍异想天开的占多数。。。
不过这种掉进下水道的意外,本身就比较有争议。
上述网友有的讲的也比较现实,如果陈慧萍告赢了,难保不会有人看了她的例子去赌一把。
摔下去就有500万。。。哦不,有个几十万估计有人都觉得值了。
要知道,跟风太容易。
椰子觉得,陈慧萍的例子也只能告诫我们,走路,还真就得看路。摔下去有没有赔偿不好说,身体出问题还真就是自己的。
平时路过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起来还是多注意人身安全。
而今早网络上又流传一个视频,不巧也是跟公共设施有关的。
男子路边做卷腹运动摔伤算谁的?
视频中的那个男的看起来好像是外出锻炼,然后就地取材,双脚勾着栏杆,身体顺着坡势躺下。
然后开始做卷腹运动。
不过这个视频出来后,大家的争议还挺多。
有的网友吐槽他做运动的方式,也有的觉得人家只是创新,咱们吃瓜群众这么多嘴做什么。
不过也有的反驳说万一摔了呢?算谁的?
这。。。椰子就不延伸了讲的。
椰友们觉得呢,可以到 留言区 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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