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赌 毒”在我国是明令禁止并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只要涉及其中一项,最高都可能面临死刑的“惩罚”,中国的法律不仅能约束中国公民的一些行为,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同样也会遭到法律的严惩和制裁。
我们知道,从事违法行为的背后大多都与经济利益有关,正因为如此,很多人才选择铤而走险。而外国人在高额利益的趋势下,从境外贩卖毒品到国内的行为也不少见。为此,中国海关严防死守,杜绝一切可能的“漏洞”产生。我们了解到,35岁的阿斯林达和另一名44岁的新加坡人尤斯里·本·穆赫德·尤索夫,在今年7月份的时候,因触犯刑法中“贩卖毒品”的罪名被判处死刑。
尤里斯的死刑被判决缓刑两年后执行,之后还有可能会被降为无期徒刑等。另一名阿斯林达虽然不是主犯,但是也将有可能面临死刑。而他的家人正试图通过中国外交和中国的法律制度将他从“监狱”出捞出来。但是我们知道,在中国,贩毒已经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贩毒的数量达到一定程度,会被立即执行死刑。这家人,还想着钻中国法律的空子?要知道,在中国会被无罪释放是绝对不可能的。
据报道,阿斯琳达和尤斯里,在深圳通关时被海关拦截。而随后经过搜查,在他们的行李箱中发现了“脏物”。两人一直声称是做女士箱包海外代购的生意,而在他们携带的手提包中却发现了“暗藏的机关”。28个女性手提包里缝有超过11公斤(24磅)的甲基苯丙胺。要知道,在我国法律中,个人携带 制造、贩卖、运输海洛因2500克以上的,就会判处死刑,而这两人的数量,足以被判处死刑多回了。
目前,尤里斯的家人一直在试图寻找帮助,但是,截至目前,新加坡外交部并没有对此案做过多的置评。案件也已经移交至广东最高法院,如果法院坚持原判,她的死刑可以在最近几周内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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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观察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