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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南大22万贪污案有新进展…

椰子 Yesterday

在新加坡生活一段时间后

就会发现身边的小伙伴们

可能会有这样一句口头禅——

“By Law 是这样的啦~”

可见新加坡的法制意识

其实已经是深入人心的了

这也可以算是很多人

会选择来新加坡的原因之一

因为新加坡政府

本身就很重视法律严令

贪污受贿几乎是没有的事

然而,最近南大贪污案

确实震惊了我们的朋友圈

南大贪污案

从2016年到现在2019年

南大贪污案持续近三年时间

在前几天终于有了初步结果

其中一名同南大前校长张仲恒

合谋贪污的中年女子小赖(化名)

认下14项欺骗罪及一项失信罪

共欺骗南大22万5000新

昨日被判坐牢17个月

但是至今没有做出任何赔偿

南大贪污案案件前情

要追溯回这起贪污案

还得倒回2014年7月

小赖先是在张仲恒的提议下

设立了一家资讯科技服务公司

I-KnowHow(简称IKH)

这样一来就能方便投标

NTUitive、TechBiz及IMI的项目

不过在公司成立后

除了张仲恒找来的工作项目外

并没有接下其他生意

也就是说,实际上并没有其他资金收入

而且公司的工程名义上

是赖佩仙接下的

但张仲恒却同时打着TechBiz的旗帜

去聘请职员完成工作

而所开出的发票却是IKH的名头

这样子的操作一直到2016年1月

小赖的魔爪开始向南洋理工伸出

她用个人名义与南大签下合约

接下长达六个月的工作

月薪为6500新

但是在做了两个月后

小赖开始借口不满工作范围

远远超过合约所列

因而向南大提出聘请助理一事

来源:New Paper

南大接受了她的要求

但是怎么的也没想到

她却找来自己的丈夫当“助理”

并且签下六个月的工作合约

然而她似乎从一开始

就没有打算让丈夫帮忙

因为她的丈夫其实看不懂英文

仅仅是因为自家老婆让他签

他就没有任何想法地签了

但是他这种“助纣为虐”

让小赖凭此成功骗取了

南大1万5000新的定金

而在后来的指控中

小赖似乎觉得自己是“另有隐情”

小赖的代表律师在替她求情时则指出

除了那笔1万5000新以外

她根本没有得到任何的钱财利益

犯案也不是自己的个人贪念驱使

案情到这其实差不多明朗了

但是对于小赖

“不是自己的个人贪念驱使”的这个解释

并不能为大多数人接受

首先第一个站出来的就是主控官

他指出如果要完成

这长达两年的犯罪行为

没有精心策划的预谋干案

是不可能持续下去的

他以此请法官严惩

同时主控官也就她的犯罪动机

提出更进一步的质疑

因为她的行为

让张仲恒得以掩盖自己的罪行

也因此更容易标到工程

而最终获利的也是她名下的公司

张仲恒:人不可貌相

而回过头来看这起贪污案的

漩涡中心之人,张仲恒

来源:The Straits Times

张在2013年六月至2016年六月期间

任职隶属南洋理工大学的

创意和企业公司“NTUitive”的前董事

同时也在“NTUitive”的独资子公司下的

TechBiz及媒体创新研究院担任要职

在这之前

他还曾在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

出任副局长长达六年

来源:SME Magzine

这个背景看上很强大

至少是很光鲜亮丽

说出去怎么看怎么的

都是“一个倍儿有面的文化人”

然鹅“人不可貌相”

张仲恒在2016年8月

被南大一状举报到贪污调查局

而后在去年11月28日正式被控

他所面临的

是整整120项控状

其中包括22项欺骗、

96项掩饰和转移赃款

以及两项提供虚假报价

违反防止贪污法令的罪状

此外他还和曾共同任职于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的前同事小赖一同串谋

共同欺骗南洋理工大学

以及旗下的NTUitive

还有NTUitive独资子公司

TechBiz Xccelerator(简称TechBiz)

两人的多次合谋

导致欺骗金额高达22万5000新

但是目前关于张仲恒的审理

还在持续进行中

所以还未能知道这样贪婪的他

究竟会受到怎样具体的刑罚

但是至少在目前来说

大家对于这样的贪污案

反响相当一致

只能说是真的深恶痛绝

网友热评

有的网友说话简短又直接

就潇洒地抛下一句“社会败类”

这样高度概括的词

不过感觉得到这背后深深的不屑

有的网友显然是开启了

冷笑话模式

不过嘲讽意味也是相当浓厚

但是有很多人表示

“新加坡,高薪不能养廉”

“需要更多人的支持

每个人都有义务举报这种人的存在”

也有人表示惋惜

为什么要犯下这种错事

不过也有人站出来说话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这样的事了

NTU还有很多案例”

还有人理智地分析了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贪污案出现:

“等到他们从监狱里放出来后

他们会失去工作

到时只能乞讨谋生

他们会知道后果的”

大家怎么看待这个案件?

小伙伴们可以移步留言区

说说自己的想法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