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有限公司年检
在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会计做账、报税等只需要每年进行一次,不必每月做会计账。新公司注册后 18 个月内要召开股东年度大会( AGM),会计年表和财务报告提交给注册局( ACRA),同时向税务局报税,这一系列工作每一财务年度进行一次,统称为年审。注:年审仅要求私人有限公司,无限公司只需要更新即可。
▨ 新加坡公司后续维护信息
1、无运营的公司:做帐报税(包括继续担任法定秘书、注册地址、新籍董事年费、提供商务秘书服务及准备周年股东大会资料.);
2、有运营的公司:做帐报税(新加坡公司年度财报和呈报/年度税报和呈报/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个人所得税呈报)。
公司法197章规定,在股东大会举行一个月后,必须进行财务申报【Annual Return】。新加坡公司的财务年度可以选择任意日期,但通常选择为年底或半年底,即12月31日或6月30日,但新加坡公司的第一个财务年度不能超过18个月。
根据新加坡公司法,新加坡公司在每个财务年度,必须向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呈交一份按照新加坡注册会计师协会准则编译的英文的财务报告。即使公司没有运营,还是必须按正常程序, 将没有运营的实际情况反映在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中,并呈报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
如公司逾期没有呈报年度财务报告,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将会对该公司进行罚款,严重者将会被控上法庭。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时间为: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的11个月之内。
3、公司在成立3个月内,必须聘请一名审计师,除非该公司符合公司法205B或205C章的豁免条款。
新加坡私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审计豁免的条款如下:
A、该公司拥有不超过20个股东
B、该公司的股东全部为个人股东,不存在公司股东
C、该公司的年营业额不超过S$5,000,000
通常情况下,新加坡中小型私人有限责任公司会将会计业务外包给专业的会计公司,具体的会计报价要视公司的营业额、营业性质等的不同而不同。
4、股东大会:公司法175章规定,在股东批准年度财务报告前,公司必须举行股东大会【英文简称“AGM”】来讨论该报告。在公司注册后18个月内,必须举行第一次股东大会,而其后每个自然年度内,并且不超过15个月内,必须举行股东大会。公司法201章规定,年度财务报告日期不可早于股东大会日期6个月。
新加坡注册局
迟交年审罚款政策
从 2015 年 12 月 1 日起, 新加坡注册局迟交罚款政策将进行调整, 凡注册的私人有限公司到了财政年不进行年审,不及时向政府提交年度财务报表等四项材料, 将被追加罚款 300 新币,即在原有的迟交罚款额度的基础上, 不论推迟时间长短,均再增加 300 新币。
不光如此, 对原有的迟交罚款政策,注册局也做了相应的调整。
每一个时间段的处罚力度都有所增加。例如,某公司推迟了 100 天交公司年审资料,那么将要交的罚款数将是$220+$300=$520。而如果推迟了 1 天交公司年审资料,将要交的罚款数将是$60+$300=$360。所以请及时呈报年审。